国家水泥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6.03.2015  11:55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受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的委托,对国家水泥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CEITCL-GD-CZHW-141211】公示期为 2015年2月4日至2015年2月10日五个工作日,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编号:CEITCL-GD-CZHW-141211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水泥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数量:

  包组号

 项目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包组一

  水泥及制品质量检验设备一

  一批

人民币375万元

  包组二

  水泥及制品质量检验设备二

  一批

人民币148.8万元

  包组三

  水泥及制品质量检验设备三

  一批

人民币308.6万元

  包组四

  水泥及制品质量检验设备四

  一批

人民币193.27万元

  1. 投标人应对包组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 项目类别:货物类。

  4.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提供部分产品(见附表1)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

  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附表1: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产品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1

  X射线荧光光谱仪

  18

  井盖压力试验机

  2

  X射线衍射仪

  19

  交变湿热试验箱

  3

  3000kN微机控制万能材料试验机

  20

  水化热测定仪

  4

  激光粒度分析仪

  21

  增压稠化仪

  5

  热传导率测定仪(热流法)

  22

  建筑材料难燃性试验装置

  6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23

  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机

  7

  离子色谱仪

  24

  BET氮吸附比表面仪

  8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25

  高温荷重软化蠕变试验仪

  9

  1000kN微机控制万能材料试验机

  26

  RCM测定仪

  10

  柴油发电机

  27

  混凝土碳化试验箱

  11

  内水压检测系统

  28

  混凝土快速冻融装置

  12

  外压荷载装置

  29

  水泥凝结时间测定仪

  13

  300kN微机控制万能材料试验机

  30

  引伸仪

  14

  台式测色仪

  31

  常压稠化仪

  15

  低本底多道γ能谱仪

  32

  电动抗折试验机

  16

  50kN微机控制万能材料试验机

  33

  水泥胶砂搅拌机

  17

  300kN抗压抗折一体试验机

  34

  水泥净浆搅拌机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2月4日至2015年2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提供部分产品(见附表1)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

  汇款购买标书注意事项:

  请投标人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连同汇款底单一并传真(020-28842162)或发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到我公司,并注明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投包组号。如未注明详情导致报名不成功,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招标文件质疑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

  七、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2月28日9时30分(注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2月28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十二、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1-363号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联系人:陈小姐  李先生

  联系方式:020-28842163

  邮政编码:510060

  传真:020-28842162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二○一五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