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方监督纠正一宗重大责任事故“顶包”案

05.08.2016  12:06

  中新网广州8月4日电 (索有为 陈云飞)广东省检察院4日披露,该省翁源县检察院日前监督纠正一宗重大责任事故“顶包”案。

  据翁源县人民检察院介绍,2016年4月8日,翁源县公安局以曾金宝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提请翁源县院审查逮捕。警方认定,2016年3月,山主李某雇佣挖掘机机主黄志城到山上开路,无挖掘机操作证的犯罪嫌疑人曾金宝受黄志城雇请,负责驾驶挖掘机施工作业。期间,机主黄志城、驾驶员曾金宝违反操作规程,允许监工李某坐在作业挖掘机油箱上指挥开路。4月1日12时许,在机主黄志城下山打饭时,曾金宝驾驶履带式挖掘机作业过程中不慎将李某当场碾死。曾金宝立即打电话叫回黄志城并报警,随后交代了自己驾驶挖掘机作业时不慎碾死李某的经过。警方认定曾金宝是此次重大责任事故的肇事者。

  翁源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助理检察员甘幸灵审查发现,警方前期侦查取证过于粗糙,除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外,仅讯问了犯罪嫌疑人曾金宝,询问了证人机主黄志城、死者的堂兄和母亲,且讯问和询问笔录过于简单。另外,曾金宝出生于1994年11月13日,自2012年以来先后因犯盗窃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刑三次,2016年1月15日才刑满释放。甘幸灵认为曾金宝年纪较小,三次被刑事羁押的时间衔接较为紧密,其是否具备学习驾驶挖掘机的条件尚存在疑问,不排除本案另有隐情。经过细致核查案件细节,甘幸灵认为机主黄志城和嫌疑人曾金宝手机通话情况是判断两人说法是否真实的关键。

  经查实,通话情况显示案发时间段内黄志城连续拨打呼叫曾金宝,这与曾金宝、黄志城所述严重不符,且两人在后续调查中陆续出现了矛盾说法。情况上报后,翁源县检察院立即要求警方针对疑点对曾金宝和黄志城进行讯问。最终,曾、黄两人如实交代了曾金宝为讲义气帮老板黄志城“顶罪”的经过。翁源县检察院随后对涉嫌包庇罪的曾金宝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并监督警方对涉嫌妨害作证罪的黄志城立案侦查;经审查,翁源县检察院对黄志城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日前,检方已对二人提起公诉,案件目前已开庭审理,法院将择日对二人作出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