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举办《广东省信访条例》宣讲会

22.07.2014  10:04

省安全监管局举办《广东省信访条例

宣讲会

 

 

广东省信访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省统一要求,6月27日,省安全监管局举办《广东省信访条例》宣讲会,邀请了省信访局郭根生处长、王丹科长对《条例》进行宣讲解读。邓卫民副局长主持会议。在家的副厅级以上干部,各处室(分局)和应急指挥中心全体干部参加了宣讲会。

郭根生简要介绍了《条例》出台的背景及过程。王丹对《条例》的制定过程、总体思路、信访原则、主要内容以及贯彻实施应注意的问题等6个方面进行详细解读,既深入解读了《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又结合了我省当前信访工作特点,提出了贯彻实施的工作意见,内涵丰富、指导性强,对做好安全生产领域信访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邓卫民在宣讲会小结时强调,各处室(单位)要结合安全监管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和贯彻好《条例》, 一是 进一步提高对做好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随着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法制意识提高、维权意识增强以及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的日益关注和重视,安全生产各类信访事件逐年递增,各处室(单位)要切实提高做好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敢于担当,对涉及本处室(单位)监管范围的信访事件不逃避、不推诿,并依法依规办理。 二是 进一步加大《条例》宣传学习力度。各处室(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党员干部要带头学,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对《条例》的立法宗旨、诉访分离制度、维护信访人的权利和信访秩序、责任落实与追究、信访问题源头化解等重点内容要学深学透,指导好工作。同时,要加强对《信访条例》的社会宣传,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诉求。 三是 进一步规范和落实信访工作制度。各处室(单位)要认真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对来人来信来电反映的各类问题,不得以任何理由相互推诿或拖着不办,变相侵害群众合法权益;要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完善信访工作协调机制,发挥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督导落实等作用,强力推进问题解决。同时,加快推进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步伐,引导群众变走访为网上信访,为群众表达诉求提供便捷渠道,使群众想说的话有人听、想办的事有人管,做到阳光信访、公正信访。(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