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联络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广州召开

22.04.2016  22:08

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联络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广州召开

 

4月20日上午,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联络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总结了2015年全省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分析了当前面临形势,交流了工作经验,研究了解决问题的对策,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意见。受联络会议总召集人、省安委办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同志委托,联络会议召集人、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总工程师潘游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工会以及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省职业病防治院等单位代表作了发言。省教育厅、公安厅、环境保护厅、国资委、工商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等联络会议成员单位分管职业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相关处室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省直各联络会议成员单位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围绕监管工作部署,重视加强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强化部门协作配合,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取得积极成效。但我省经济总量大,企业多尤其是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行业领域广泛,从业人员众多,职业病高发态势尚未得到根本改善。我省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与广东率先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还有较大的差距和不足。当前监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监管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许多工作与十二五规划指标要求相差很大;二是职业病防治机构力量严重萎缩,职业健康检查能力供需失衡;三是职业病相关的信访投诉、劳资纠纷日益增多。

会议强调,当前我省正处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欠发达地区加快工业发展阶段,客观上也增加了职业病危害转移的风险,同时,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经济发展新常态对职业卫生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省直各联络会议各成员单位要依法履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把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做好。一要密切配合,共同推动职业病防治规划的落实;二要高度重视,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三要信息互通,加强协同联动;四要积极应对,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存在问题。

另外,会议就进一步提高我省职业病危害防控、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能力、强化信息互通共享、更好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等问题进行研究协商,形成了以下七方面的共识:一是加强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二是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三是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四是加强对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五是强化信息互通共享,加强职业病监控预警;六是进一步加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加强工伤预防工作;七是用法制的思维方式来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职业健康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