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两盒假壮阳药赚了10块钱 店老板被判拘役3个月

01.12.2015  10:36

卖两盒假壮阳药赚了10块钱

店老板被判拘役3个月

提起诉讼,二审判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东莞时间网讯 5元一盒的假壮阳药,温某卖掉两盒,净赚10元。后被查处,并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3年8月,温某为了牟利,在一名上门推销药品的男子那里,以每盒5元的价钱进货四盒“德国黑金刚”药品,然后在其经营的位于万江简沙洲商业南路9号的一家成人用品店内,以每盒10元的价格销售。期间,温某售出两盒该药品,得款20元。

2014年9月24日下午5时许,公安机关对温某的店进行检查,查获两盒“德国黑金刚”药品。经检验,“德国黑金刚”为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应按假药论处。同年10月29日,民警在简沙洲商业南路某公寓将温某抓获归案。

才赚10元钱

为何被判拘役3个月?

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温某的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鉴于温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温某因犯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一审宣判后,温某认为量刑过重,提起上诉,请求从轻处罚。

东莞中院审理认为,温某销售假药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鉴于其销售的数量较少,并未获得大的非法利益,亦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犯罪情节较轻微;且温某在二审期间同意预缴罚金上缴国库,有较好的悔罪表现;市司法局对上诉人温某进行了调查评估并出具了《东莞市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表》,认为温某的犯罪行为未对所在社区有重大不良影响,因此,结合温某的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依法对其适用缓刑。

最终,温某二审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缓刑考验期内,温某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