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目标考核导向作用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

19.08.2015  20:54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精神,促进《广东省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工作任务的落实,2015年6月,由省民政厅牵头,会同省有关单位,以省政府名义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2013-2014年殡葬事业发展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表扬先进,批评落后,明确方向,更好地促进了殡葬事业科学发展。

  一、精心组织实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大力推动殡葬改革。2013年省级考核检查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后,殡葬目标考核作为保留的33个项目之一,由省民政厅牵头组织实施。为做好2013-2014年目标考核工作,今年1月,省民政厅向省纪委、省监察厅报送了考核工作方案。在各市政府开展自评并报送情况的基础上,6月1日至26日,省民政厅会同省文明办、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卫生计生委、林业厅、工商局、法制办等10个单位组成7个考核组,分别由省民政厅负责同志带队,对各市进行实地考核,并对落实省十件民生实事中“实施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实地考核工作结束后,省民政厅对照考核办法对各市进行综合评分,并发函征求省有关单位意见。

  二、完善评价机制。作为牵头组织单位,省民政厅会同省有关单位严格考核程序,完善评价机制,力求考核结果更加客观、公正。一是实施分类考核。按珠江三角洲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两大区域实行分类指导,采用差别化的考核标准及分值。二是突出考核重点。凸显“组织领导”、“公共服务”、“行风建设”等考核指标,注重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三是强化政策导向。对率先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实施骨灰生态节地葬法奖励等政策的予以加分,鼓励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四是坚持综合评价。采取听取情况介绍、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以及到殡葬服务机构现场检查等方式,核实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并向市政府反馈意见。在综合评分时,坚持做到实地考核与平时掌握情况相结合,地方政府自评与社会反响相结合。

  三、强化结果运用。切实发挥目标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坚持考核通报制度,表扬先进,鞭策后进,以考核为抓手倒逼责任落实。总体上看,2013-2014年全省各地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推动殡葬改革,殡葬事业发展取得新的成效。一是绿色殡葬建设加快发展,新建公益性骨灰楼87座、公益性公墓239个、树葬区93个,认定省级殡仪馆14个,骨灰节地生态安葬比例逐步提高;二是惠民殡葬政策覆盖面扩大,至2014年底有6个地级以上市和13个县(区)全面实施了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两年来全省共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16万宗,免除费用1.9亿元;三是阳光殡葬建设扎实推进,全面开展了殡仪馆“公众开放日”活动,基本实现了殡仪馆工作场所视频监控设备全覆盖;四是群众祭扫服务工作实现安全文明有序,殡葬新风逐步树立。省民政厅将报请省政府,对在强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推行生态节地安葬、规范殡葬服务管理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市,给予通报表扬;对综合排名靠后、殡葬改革基础相对薄弱、发展不平衡现象比较突出的市,给予通报批评。

  省民政厅将以此次目标考核为契机,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一是抓好民生实事落实。加紧督促各市尽快出台实施方案,确保9月底前全面实施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二是完善殡葬考核制度。争取制定出台《广东省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并建立完善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殡葬管理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四是加强殡葬改革宣传。认真策划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展现广东殡葬改革成果,树立殡葬人、民政人的良好形象,营造殡葬改革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