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直播《梦幻西游》,网络主播、账号提供者被判赔54万!

19.04.2022  13:21

大洋网讯 近年来,直播行业越来越受到人们关注,各种各样的主播应运而生,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一些风险。有的主播为了流量、为了赚钱,打擦边球来博得关注,当心受到严厉惩罚!

记者今日了解到,广州互联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游戏主播未获游戏权利人许可,擅自直播游戏画面引发纠纷的案件。

 

游戏主播未经许可直播《梦幻西游》被索赔

网易公司诉称,其是《梦幻西游》游戏权利人。王某未经许可,在抖音平台上直播、录播《梦幻西游》画面,并在直播过程中为竞品游戏持续宣传导量,侵害网易公司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其他权利。李某不仅为王某提供抖音账号用以直播,还提供了多个游戏账号,并协助王某转移游戏角色以逃避网易公司处罚,构成帮助侵权。

网易公司多次对王某、李某作出游戏账号封号处罚,并书面通知其直播违规,但二人仍变更账号持续侵权,情节极为恶劣。

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判令王某、李某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赔偿网易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200万元;判令王某、李某在抖音平台首页醒目位置连续十日刊登声明,向网易公司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

王某辩称,游戏直播画面没有独创性,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且被诉行为不构成著作权侵权,1.其所推广的第三方游戏不构成对案涉游戏的侵权,故推广行为本身亦不构成侵权;游戏直播已获网易公司许可,属于对原游戏作品的转换性使用,且客观上对网易公司游戏起到了正向的推广、宣传作用;游戏录播属于合理使用。再者,王某收到网易公司起诉材料前已经停止直播和上传案涉游戏短视频。

李某则辩称,游戏直播画面没有独创性,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而且,案涉抖音号系王某借用李某手机号进行注册,李某未参与或实施任何侵权行为,不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院认定构成侵权应赔偿

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王某、李某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网易公司支付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541648.6元;驳回原告网易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据悉,目前,上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并已执行完毕。

法院指出,网络游戏直播已经成为创造巨大流量价值的新业态,频繁变更游戏账号直播或为逃避游戏权利人监管使用他人账号直播的行为并不鲜见,一经查实,主播及为其提供账号者均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一方面,未经许可直播网络游戏侵害游戏权利人著作权。网易公司作为《梦幻西游》游戏出品、运营单位对《梦幻西游》享有著作权。一般而言,未经权利人许可或存在法定免责事由,实施落入著作权人专有权控制范围内的行为,即构成著作权侵权。

虽然游戏直播必然包含主播的个性化特征,但游戏整体画面的艺术价值功能在游戏直播中并未发生质的转变,仍是通过玩家或观众的视听体验得以实现。游戏直播中对于游戏画面的引用,实质上仅是单纯地再现案涉游戏,并没有使案涉游戏在游戏直播中产生新的艺术表达、价值和功能。主播通过游戏直播获得观众打赏并与第三方直播平台进行分成,具有明显的商业性使用性质,无疑将挤占游戏权利人在游戏直播市场的潜在市场份额,侵害游戏权利人的合法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为主播提供直播账号且以规避处罚为目的配合转移游戏账号构成共同侵权。游戏直播行为的实现必须需要具备两个环节,一是有直播账号用于接入观众,二是有游戏账号用来展示游戏画面。为主播提供直播账号、游戏账号,以及为规避处罚配合主播转移游戏账号角色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实名制相关要求,还可见主观上具有共同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多项帮助行为,构成共同侵权。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陈斯杰、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