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4名业主买房20年 盼拿房产证
图为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镇鹅公岭天鹅工业区的职工宿舍楼。
买房子,业主与开发商签订购房买卖合同,开发商为业主办理房产证,这本是最平常不过的事,可深圳4名业主的买房过程却平添了几分坎坷,买房20年,等不到房产证却面临房产被收走的风险。
记者从一起民事纠纷案情中了解到,深圳市特发天鹅实业有限公司起诉4名业主,要求法院判令其在1994-1999年期间与4名业主签订的14套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要求返还房屋并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
据当事人张和合描述,在1994年与1999年,深圳市特力集团深圳龙岗区天鹅实业公司、深圳市特发天鹅实业有限公司(后者为前者公司改制重组而成,以下简称“特发天鹅公司”)将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镇鹅公岭天鹅工业区的1号职工宿舍楼121房、123房、125房、127房,3号单身宿舍楼124房、123房共6套房屋出售。当时,该公司与张和合签订了《深圳市龙岗区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说明了房屋具体地址、门牌号、建筑面积、价格,同时约定了增值税、营业税的支付、房屋使用期限以及房屋交付使用日期等方面。中国经济网记者在这些房屋合同中看到,每套房屋面积大约为30多平方米,每套总价格为30000-45000元不等。合同中明确阐述“卖方负责办理房产证手续”。
与张合和同样持有该楼盘房屋买卖合同的还有其他8套房屋的业主,分别为杨云妹(1号职工宿舍楼117房的业主)、郑小龙(1号职工宿舍楼119房的业主)、陈启雄(3号单身宿舍楼223房、224房、225房、226房、227房、228房的业主)。
时至今日,最早购买的房屋已近20年,最短的也有近15年,但4位业主并未拿到房屋产权证。对此,张和合曾3次书面申请给特发天鹅公司,但均被对方回复以“由于政府政策未能办妥,请耐心等待”的理由而告终。
2010年10月18日,办不下来产权证的特发天鹅公司还一纸诉状将4位业主告上法庭。辛苦积攒将近一生的物业面临被收回的风险,而且还将承担占用房屋使用费,而特发天鹅公司也仅想用20年前30000-45000元的原价将此房屋超廉价收回。
张和合等4位业主告诉中国经济网记者,“买房的时候,工作人员手持深圳市人民政府文件《关于搞活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的若干规定》(深府{1994}230号),文件中明确说明具备合法身份证明的国内公民可购买商品住宅。他们表示有房子卖并且半年就可以办理房产证,而且已购房合同中给予了明确。”
在1号职工宿舍楼117房做小杂货铺生意近20年的杨云妹告诉中国经济网记者:“房子是我们的栖身之所及所有收入来源,是用作经商谋生度日的场所,政府、开发商要做拆迁升级、旧城改造,需要收回房屋是可以理解的,我们支持并且愿意配合,但以这样的方式想收走我们的房子,就等于让我们从此生活没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