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授予刘诗雯、刘虹等第31届奥运会广东优秀女运动员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05.09.2016  18:28

  省妇联9月2日作出决定,授予在第31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广东优秀女运动员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决定指出,在举世瞩目的里约第31届奥运会上,广东省体育健儿牢记重托,奋力拼搏,生动诠释了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取得了金牌、奖牌总数位居各省市前列的好成绩。广东省女运动员表现突出,获得2枚金牌、2枚银牌、4枚铜牌。她们以顽强的意志品格和精湛的运动技术,充分展示了新时期广东妇女心系祖国、自强不息、奋发进取、争创一流的巾帼风采,为祖国和人民赢得了荣誉,为广东妇女争了光。她们是广东妇女的自豪与骄傲,也是全省妇女学习的榜样。
  为表彰广东优秀女运动员的优异成绩和杰出贡献,省妇联特授予夺得金牌的刘诗雯、刘虹“广东省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授予夺得银牌、铜牌的何姿、陈佩娜、易思玲、李丹、黄文仪、冯珊珊“广东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省妇联希望受表彰的运动员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进一步推动体育事业的繁荣发展再立新功。号召全省广大妇女以受表彰的巾帼体育健儿为榜样,学习她们胸怀祖国、牢记使命的爱国精神,学习她们追求卓越、勇攀高峰的昂扬斗志,学习她们不畏强手、顽强拼搏的优秀品质,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立足本职岗位,努力拼搏进取,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开拓创新,为广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省妇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