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五侨”联合举办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宣传咨询活动
省“五侨”部门领导出席涉侨法规政策宣传咨询活动
省侨办副主任林琳在活动上致辞
热闹的咨询活动现场
省侨办工作人员耐心解答侨胞的问题
著名律师向侨胞提供法律咨询
广东侨网讯 12月5日下午,值广东省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周”之际,广东省人大华侨民族宗教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广东省政协外事侨务委员会、中国致公党广东省委、广东省归国华侨联合会联合在广东华侨博物馆举办“《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暨涉侨法规政策宣传咨询活动”。吸引了近400多各界归侨侨眷和社会群众冒着寒冬冷雨参加。省人大常委、华侨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蒋乐仪,省侨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琳,省侨办副巡视员李仲民,省政协外事侨务委员会副主任孙国萍,中国致公党广东省委员会专职副主委吴毅,广东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副主席李丰等出席了活动。
本次活动主要内容包括开展涉侨法规政策知识宣传,现场派发《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宣传册、开展涉侨法规政策知识有奖问答,资深法律专家和侨务干部现场解答涉侨法规政策问题等。活动由省侨办副巡视员李仲民主持。
省侨办副主任林琳在活动上致辞。他说,一直以来,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高度重视侨务工作,重视华侨和归侨侨眷权益的保护,我省先后制定了一系列侨务政策法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涉侨法律法规,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较好的保护。但是,一些地方、单位和个人法治意识仍比较淡薄,侵犯华侨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行为仍时有发生,我省维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工作依然繁重。
林琳指出,今年7月31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通过的《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保护华侨权益的省级综合性地方法规,将对我省华侨权益保护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他表示,根据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部署和涉侨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十三五”期间,省侨办将大力加强侨务法治建设,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大力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把我省依法护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此,省侨办将主要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侨胞和归侨侨眷的所思、所需、所急,配合立法机关修订涉侨法规,会同政府有关部门起草新的涉侨法规、制度新的涉侨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侨务政策法规体系;二是加强涉侨政策法规的宣传,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宣传涉侨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全社会的侨法意识,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护侨、依法维权的自觉性;三是加强涉侨来信来访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有关地方解决好侵犯侨益的突出问题;四是加强与省“五侨”单位的合作,会同“省五侨”单位开展涉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督促推动各地各单位做好华侨、归侨侨眷权益的保护工作。
省人大、省侨办和省侨联派出了熟悉涉侨法规政策的干部并邀请了资深律师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参加活动的群众积极参与涉侨法规政策咨询和问答,现场气氛十分热烈。(崔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