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我省产科儿科医疗保健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妇幼保健服务体系”重点建议答复的摘要

10.11.2016  21:34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邓慧敏等代表所提“加强我省产科儿科医疗保健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列为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重点督办建议,交由省政府组织办理。省政府高度重视,朱小丹省长亲自审定办理工作计划,邓海光副省长亲自领办,省卫生计生委会同广州市人民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妇联等部门具体办理。一是成立办理工作协调小组。5月,省政府成立了邓海光副省长担任组长,刘洪副秘书长、省卫生计生委主任为副组长,广州市政府及相关省直单位领导为成员的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协调小组,统筹推进办理工作。二是制定办理工作计划,并按工作计划推进各项办理工作。三是加强沟通,主动加强与省人大代表、省人大有关专委会和相关会办单位的沟通协调,广泛听取、认真研究采纳意见建议。四是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进展。
      为充分研究采纳省人大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切实解决目前我省产科儿科服务能力和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为落实国家六部委《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精神,我委起草了实施方案代拟稿,将按规定程序报省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方案出台后,将解决人大代表关注的四个问题:一是落实对于6岁及以下儿童临床诊断中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加收不超过30%的政策,且调整后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二是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在医疗机构内部分配中,确保儿科医务人员收入不低于本单位同级别医务人员收入平均水平。三是对儿科医务人员在职称晋升、主治医师岗位聘用以及评优评先中给予政策倾斜。四是优化资源,提升服务效率。探索分级建档制度,引导孕妇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合理选择建档机构,缓解妇幼健康服务资源结构性短缺的矛盾。
      (二)继续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我委积极协调省财政厅,拟在2017年省级卫生计生专项资金安排中,重点向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倾斜,尽快补齐由于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带来的产科、儿科服务能力缺口。
      (三)大力强化专业人才培养。一是加强高校人才培养。二是鼓励高校与各级医疗机构共同开展人才协同培养,并引导临床医学毕业生更多的从事儿科专业。
      (四)落实代表提出的几个具体建议。一是为高龄孕妇提供优质服务。二是加强儿童健康信息系统建设。三是加强生殖医学关键技术研究、政策研究和成果转化。四是解决村母婴保健员参照乡村医生享受同等待遇问题。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妇女儿童健康宣传体系。六是完善妇女儿童健康工作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