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信访条例宣讲团来梅宣讲

20.05.2014  11:52

  本报讯  (记者张柯)昨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信访条例宣讲团在我市召开《广东省信访条例》(下称《条例》)宣讲动员会,并开展为期一个工作周的《条例》宣讲活动,动员全市干部群众学习把握信访条例的立法精神、制度设计和主要内容,让人人都学条例、懂条例、用条例,为信访条例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华侨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委员、省宣讲组组长戎铁文作讲话,市委副书记叶胜坤对我市宣讲工作作动员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林碧红主持会议。

  李金元、李纯德、丁文、彭耀新、张丽霞等市领导,嘉应学院、市法院、市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市直和中央、省属驻梅单位副处职以上干部等参加宣讲会。

  宣讲会上,戎铁文传达了开展此次宣讲的背景、重要意义,以及省委、省政府、省人大主要领导有关《条例》宣讲工作的讲话精神。对如何开展宣讲工作,他要求,一要把《条例》的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大报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相结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要把普及性的宣讲和重点问题的解读相结合,提高针对性,并把握四个重点:宣传《条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宗旨、坚持诉访分离的制度、强化信访工作的责任和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三要把宣讲活动与法治事件相结合,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叶胜坤在会上作了动员讲话。他要求我市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准确把握贯彻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的部署上,结合我市实际抓落实,推进全市信访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畅通群众信访渠道、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强化信访责任落实、完善信访长效机制,全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要加强宣传、广泛动员,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热潮。

  林碧红强调要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各县(市、区)要精心组织宣讲活动;宣讲组成员要精心宣讲,结合我市实际,用群众语言把《条例》讲准、讲透、讲活,让新《条例》入心入脑,真正成为干群处理信访问题的行为准则;各级各部门要精心贯彻,为梅州加快振兴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宣讲会上,省宣讲组成员、省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麦方教授作了深入浅出的宣讲报告,对《条例》制定背景与过程、指导思想、原则等五个方面内容进行详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