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我省优抚安置双拥工作不断完善 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效能明显增强

29.01.2016  10:14

  “十二五”期间,我省各级民政部门紧紧围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大局,锐意进取,扎实开展优待抚恤、退伍安置和双拥工作,优抚安置待遇明显提高,双拥工作深入开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效能明显增强。

  一、优抚工作

  一是优抚配套制度不断完善。出台了《广东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广东省烈士评定申报审核工作制度(试行)》以及优抚医疗保障、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就业扶持等配套政策,印发了伤残抚恤管理、烈士评定申报审核等实施细则,为落实国家政策、维护对象权益、解决工作难题提供了有力依据和保障。

  二是抚恤补助标准年年提高。“十二五”期间,中央和省用于抚恤补助的财政投入从11.3亿元增长到18.5亿元,5年累计投入72.2亿元,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比“十一五”末增加约120%。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达42.7万人,比“十一五”末增加14.6万人。

  三是优抚医疗保障制度日趋健全。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资金支持,建立健全优抚对象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适当补助、医疗机构优惠减免的优抚医疗保障制度,构建了优抚对象看病报销、优惠减免、医疗费支付“一站式”结算的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了与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相衔接、体现优待优惠的优抚医疗保障体系。

  四是“关爱功臣”活动广受好评。实施了“十百千万关爱功臣”和“功臣安康”计划,建立了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制度,五年来累计组织1万多名孤老优抚对象、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到优抚医院进行短期疗养;为边远、贫困地区的近9万名对象开展“免费送医送药关爱功臣”活动。

  五是烈士褒扬工作掀起新高潮。2012以来,落实中央、省财政投入2.3亿元,完成了1.7万多个散葬烈士墓和680多处纪念碑、亭等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全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水平大大提高。2014年,国家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从2014年起,省级每年在广州起义烈士陵园隆重举行公祭烈士活动,胡春华书记,省、广州市领导,机关干部、各民主党派、烈属和老战士等各界代表共2000多人参加。各地按照省的做法同时开展纪念活动,通过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缅怀烈士英雄事迹。2014年以来,每年全省各地举办公祭烈士活动170多场,在清明节、烈士纪念日、国庆节期间前往各地烈士陵园和纪念碑缅怀革命先烈的干部群众和青年学生超过1000万人。

  六是优抚信息化管理工作领跑全国。“十二五”期间,完善了全省优抚信息管理系统软硬件建设,实现了优抚数据信息系统部、省、市、县四级联网、实时动态更新;广泛开展信息化建设业务培训,培养了一大批优抚信息化技术骨干,为优抚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七是优抚事业单位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紧紧抓住荣誉军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列入国家“十二五”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契机,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资金支持,指导优抚医院储备、实施了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完成了省第一荣军医院、梅州市复退军人医院新荣军大楼的立项任务。各优抚事业单位的医疗条件、院容院貌、疗养环境都得到较大改善,优抚医院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目前,全省优抚医院床位数达3800多个,五年累计入住人数达1.7万余人次,床位数比“十一五”末增加800多个。全省5家优抚事业单位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文明优抚事业单位。

  八是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惠州、肇庆等地创新工作机制,搭建服务平台,主动帮扶解困。2012年,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在惠州召开了全省创新军队退役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会议,总结推广惠州经验。当前,我省已有14个市建立了市级复退军人服务组织,惠州、肇庆、佛山、梅州4个市全面建立四级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已有59个县级建立了复退军人服务中心。自2012年以来,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已帮助10.1万名复退军人解决生活难,帮助12.2万名复退军人解决医疗难,帮助7836名复退军人解决住房难。2015年5月,《人民日报》内参刊登了肇庆市开展复退军人服务工作的文章,民政部李立国部长、窦玉沛副部长对此作了重要批示,肯定了广东的做法和经验。2015年6月,民政部《民政信息参考》专门刊发了肇庆市复退军人工作情况,在全国推广我省复退军人服务工作经验。

  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一是完善安置改革配套政策。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以及《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退役士兵易地安置的实施办法(试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退役士兵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

  二是建立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机制。成立了广东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省长任组长,小组成员单位由发展改革委、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资委和省军区等19个部门单位组成。全省各级也成立了相应的协调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三是鼓励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对符合条件接收退役士兵的企业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9600元。退役士兵自主创业享受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资助、每年最高6000元的租金补贴,以及个人最高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总额最高3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等。

  四是保障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岗位落实。2011年至2014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做好我省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国有、国有控股及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每年应拿出5%的工作岗位,择优招录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五是开展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促进就业。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了以促进就业为目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中等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主体、以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为补充的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度。退役士兵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政策的知晓率达到100%,有教育培训意愿的退役士兵参训率100%。2011年至2015年,我省有6万多名退役士兵报名参加各类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及不少于3个月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全省退役士兵平均参训率达50%以上。“十二五”期间,每年接收安置退役士兵2.5万人,共接收安置退役士兵近12.5万人。

  三、双拥工作

  一是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展示新气象。积极推动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2011年12月26日,召开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命名了99个省双拥模范城(县),表彰了46个双拥模范单位和49名双拥模范。2012年,我省16个市(县)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称号。2015年8月,全国双拥办杨国英副主任在广东调研督导时指出:“这些年广东省的双拥工作和创建活动,劲头猛、力度大、信心足、成效明显,值得充分肯定。

  二是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实现新进展。“十二五”期间全省各地累计投入150多亿元、划拨土地9000多亩用于部队基础设施建设。贯彻落实《广东省拥军优属规定》,认真做好复退军人安置和随军家属就业工作,2011年以来共安置转业干部1.3万余人,安置随军家属约8000人。率先出台《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率先成立“广东省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创业促进会”、“广东省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2015年11月,广州军区刘长银副政委在广东检查调研时指出:“这些年广东的双拥工作,凝聚了社会各界‘发展一流经济、建设一流国防’的使命担当,走出了一条致力军地共赢、富有岭南特色的双拥之路。

  三是双拥共建活动取得新成效。开展“双百拥军行”活动,每年发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组成100个拥军团走访慰问100个基层部队。开展“幸福双拥·情定南粤”军地未婚青年联谊活动,发动社会组织在全省各地举办联谊活动58场、为军地8000多名适龄青年搭建了共叙友情、收获爱情的平台。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从全省396个活动项目中确立39个重点项目,进行重点督办,有效解决了一批驻粤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的实际问题。经验做法被全国双拥办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