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12.02.2015 12:33
本文来源: Meizhou.Cn
本报广州讯 昨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作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分别作工作报告。
梅州代表团团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强,副团长、市长谭君铁,副团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林碧红率梅州代表团参加会议。
黄龙云在报告中回顾了2014年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的主要工作情况。他说,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扎实工作,审议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14项,通过10件,审查批准较大市的地方性法规10件、自治县单行条例1件;审查批准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审计工作报告等5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2项,开展专题询问1项、执法检查2项,听取和审议专题调研报告2项;任免省政府组成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9人次,顺利完成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黄龙云指出,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省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为我省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会议还表决了《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省十二届人大个别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办法(草案)》。
(记者刘世锦 高讯 通讯员钟雄浩)本文来源: Meizhou.Cn
12.02.2015 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