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举行

29.11.2017  11:18

  28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广州举行,常委会组成人员54名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委关于《广东省气瓶安全条例(草案)》《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关于《广州市湿地保护规定》《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等三项法规的决定》《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和《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审查报告;听取省人大侨民宗委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审查报告;听取省人大财经委关于广东省2017年第三次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关于调整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出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草案)》《广东省职业教育条例(草案)》《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关于提请审议广东省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议案的说明;听取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广州市湿地保护规定》的说明、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等三项法规的决定》的说明、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说明、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的说明、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说明、连南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说明。

  会议还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2017年第三次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我省2016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我省促进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绩效情况的报告、关于我省企业研究开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支出绩效情况的报告、关于我省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我省各级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听取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少华、周天鸿、陈小川、陈继兴、黄业斌、罗娟,秘书长陈逸葵出席会议。副省长黄宁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