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法治社保,人人参与”行动计划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国家行政管理领域的一场法治革命。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也强调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今年3月,林应武厅长在全省社保局长会议上提出了“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社保”的具体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从今年4月份开始,省局研究拟定《广东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法治社保,人人参与”行动计划》,在全省社保经办机构开展“法治社保、人人参与”行动计划工作。
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社保,人人参与”行动计划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方案,并成立了由阙广长局长任组长的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阙广长局长多次强调要抓实、抓好这项工作,要求省局要切实加强工作的督促指导,不要让行动计划流于形式,要通过该项行动计划实施,提高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扎实推进全省社保经办机构法治建设。
经过充分征求意见,《广东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法治社保,人人参与”行动计划》于6月25日正式下发实施,对全省开展该项工作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各市社保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有效开展。二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深刻认识开展“法治社保,人人参与”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三是精心组织,落实到位。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认真制定本级机构的行动方案,确保行动内容饱满充实,行动分工落实到位。四是认真总结,评定结果。既要认真总结评估、确保取得实效,更要建立健全法治社保的长效工作机制,将法制理念融入社保事业的长远发展中。
截至7月24日,广州、广州市医保局、深圳、佛山、韶关、梅州、惠州、汕尾、东莞、中山、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揭阳、云浮、顺德已上报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并按方案安排开展相关活动。下一步,省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市“法治社保,人人参与”行动计划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