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召开落实“三个区分”原则研讨会

22.07.2016  22:36

       
 

      7月22日上午,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召开落实“三个区分”原则研讨会。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组长张小刚主持会议并作发言。会议邀请了省纪委政策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八纪检监察室领导,廉政理论研究专家及部分新闻媒体就“三个区分”原则进行研究探讨。

      张小刚说,出台“落实‘三个区分’原则的意见”是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的需要,也是国企改革形势任务发展的客观要求,文件中列明17种可以适用“三个区分”的情形和10种不得适用“三个区分”的情形,实质是要求我们实事求是地看待和处理改革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正确区分为公与谋私、无意与故意。

      他说,本月初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企改革研讨会上强调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作为纪检监察机构,省国资委纪检组的任务除了履行主业提供纪律保障之外,就是要树立正确的执纪导向,营造惩治贪腐者,宽容失误者、鼓励探索者的改革氛围。他介绍说,近年来,省国资委纪检组查处的案件中,2014年50宗,2015年184宗,没有一个干部是因为改革中的无意失误受到查处的。只有将在改革中的无意失误和违规违纪谋取私利区分开来,才能让省属企业管理人员卸下包袱,轻装上阵,才能真正增加他们推进改革创新的底气,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他强调,“三个区分”原则绝非纪律“松绑”,我们所宽容的是无意过失,对于违规违纪行为,要继续坚持“零容忍”。在国企改革进程中,不排除有些别有用心之人,打着改革的旗号侵吞国有资产、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对于这类腐败行为省国资委纪检组要继续坚持严肃查处。《意见》的出台,绝不代表惩治腐败力度减弱,不能误判形势,要保持尺度不松、力度不减、态度不变。这一点必须反复强调。

      会上,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省纪委和中山大学共建的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倪星,暨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广州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广州经济学会副会长刘金山做了专题发言。

 

温国辉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优化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 推进共建粤中国广州政府
广州市委部署干部监督工作
完善干部监督制度机制提高干部监督工作水平 日中国广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