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全会解读:推动法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19.01.2015  10:56

18日,广东省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境内外30多家新闻媒体通报了刚刚闭幕的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的主要精神,重点解读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下称《意见》)的基本框架和核心内容。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兴瑞作主发布,并现场回答了中央驻粤新闻单位、港澳媒体和省各大媒体记者的提问。省委新闻发言人郭跃文主持新闻发布会。

马兴瑞介绍,1月15日至17日,省委召开十一届四次全会,胡春华代表省委常委会向全会作工作报告和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广东的专题讲话。朱小丹总结2014年全省经济工作,部署2015年经济工作。全会审议通过了《意见》。

马兴瑞说,胡春华同志在全会上的工作报告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从9个方面回顾和总结了省委常委会2014年主要工作和突出成效,深刻分析了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从6个方面全面部署了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报告内涵丰富,实事求是,重点突出,符合中央精神,具有鲜明的广东特色和时代特征。报告从认识经济发展新常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出发,以改革的思路谋划和部署广东发展的各项工作,充分体现了省委领导班子的政治智慧、战略眼光和务实开拓精神;尤其是胡春华同志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的论述,融入了对广东发展的新思考,讲得深入透彻,听了令人振奋。

马兴瑞向与会记者介绍了《意见》的起草过程。《意见》的起草工作始终在省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前后历时2个多月。胡春华亲自主持起草工作,朱小丹对起草工作提出了重要指导意见。胡春华先后多次主持召开系列依法治省专题座谈会,深入各地各部门进行调研,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广东进行系统研究,省委常委会议3次专题审议《意见》稿。省委分别召开5场座谈会,专门听取市县党委书记、专家学者代表、正省级老同志,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对《意见》的意见建议。通过各种方式征求到的300多条意见建议绝大部分都被吸纳。《意见》稿的起草过程,充分反映了全省各地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迫切期待和热情参与,是广泛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

马兴瑞指出,《意见》全面贯彻中央《决定》精神,切合广东实际,总的框架和主要内容与中央《决定》保持一致,富有广东特色。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广东作出全面部署,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将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法治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必将推动我省法治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其中有许多创新举措,来自于我省先行先试的改革经验,以及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在推进依法治省中得到中央有关部门和领导同志认可的“粤味”十足的独创性举措。

在介绍了《意见》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后,马兴瑞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是对广东治理能力的重大考验。《意见》内容十分丰富,涵盖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方面面,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探索实践,先行先试,努力在依法治省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努力开创广东法治建设新局面,努力推动我省法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马兴瑞说,《意见》的广东特色主要体现在:争取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积极推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和设在深圳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建设,推动建立全省法院、检察院参考性案例制度,积极推进人民法院案件审判网络直播。落实乡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完善网上信访制度,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各级党委将推进法治建设的情况作为年度总结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每年要向本级人大和上级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建立健全科学的法治广东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依法规范和推动粤港澳、粤台的交流与合作,依法处理涉外经济社会事务,完善在粤外国人管理服务制度,规范在粤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等等。

在回答媒体提问关于广大群众非常关注的怎样杜绝司法中的暗箱操作时,马兴瑞说,主要是大力构建阳光司法机制,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制度,积极推进人民法院案件审判网络直播,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引导媒体规范对案件的报道,健全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马兴瑞还就媒体广为关注的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不断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广东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等问题作了解答。

(编辑: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