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约谈清远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27.07.2018  18:52

今年以来,清远市发生了3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9人,同比分别上升50%和90%。其中,2起为道路运输事故、1起为火灾。

7月27日,省安委会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张爱军主持安全生产约谈会议,约谈清远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省安委办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和省安委办、省公安厅(消防总队、交管局)、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同志参加约谈并提出工作要求。

约谈会议指出,今年以来,清远市发生的3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人数多,事故风险大,暴露出清远市安全发展理念还不牢、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基层尤其是农村交通、农村建设、农村消防等安全基础薄弱、安全保障能力较低等突出问题。

约谈会议要求,一是 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 牢记“百姓安危是天大的事”,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落实好事故预防各项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 吸取教训,针对性开展专项安全整治。 要在省政府部署的“七类”专项安全整治基础上,结合清远市历年事故特点,突出道路交通和消防两大重点行业领域实施重点攻坚整治;要坚持目标导向,健全完善整治工作机制,实施隐患整改台账管理,坚持不懈着力解决长期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根源性问题,提升全行业事故预防能力。三是 严格执法,健全完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要制定符合清远市实际的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制度,明确市、县、镇安全监管的职责和重点。通过严格的安全监管执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手段,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有效提升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安全法治秩序。四是 明晰工作责任,健全工作体系。 要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为契机,推动各级各部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制度化、常态化,在“三定”规定中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传导至每一个部门和岗位,切实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是 发扬严实作风,坚持问题导向。 要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作风,把工作的精力放在抓工作落实上来,用问题倒逼整改和执法,哪里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里出现新情况就跟进到哪里,推动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约谈会议强调,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清远市要以此次约谈为契机,狠抓狠管,尽快扭转较大事故多发被动局面,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