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多措并举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根据广东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指导要求,省质监局多措并举推动妇女儿童发展工作,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是 加强认证认可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将全省7类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的儿童用品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加大获证企业、认证产品的监管和对认证检测机构的监督抽查力度,保障儿童用品的产品质量,提高儿童用品强制性认证的规范化水平。
二是 完善标准体系建设,规范行业健康发展。对妇女儿童发展的相关标准制修订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申报立项、优先组织评审、优先发布实施等“三优先”,批准发布了《玩具中含氯苯酚的测定》(DB44/T 942-2011)等多项地方标准。
三是 加强监管机制建设,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玩具、童装、奶瓶、婴幼儿塑料餐饮具等儿童相关产品一直是我省质监部门日常监管的重点产品。近年来,各级质监部门通过监督抽查等方式,督促企业规范生产活动,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2011-2014年,国家、省两级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中,共抽查1064家企业生产的1143批次儿童用品,经检验,101家企业生产的10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9.1%。同时,质监部门将监督抽查结果100%向社会公告,并强化后处理刚性,依法处理产品严重不合格、整改不到位企业;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对儿童相关缺陷产品及时从市场召回,避免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 加强伤害监测和风险监控,预防质量安全事故。积极探索产品伤害监测与风险管理工作新途径,特别是重点加强涉儿童健康安全的产品伤害监测与风险管理工作。针对新闻媒体热点报道及消费者投诉反映较多的儿童产品可能存在的产品风险,组织开展专项风险监测研究,发布质量警示,利用新闻媒体加强消费安全宣传和教育,采用事前预防手段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在今年“六一”节前夕召开的“2015年儿童玩具市场购检缺陷产品情况通报及儿童玩具产品消费预警会议”上,通过省妇联向儿童朋友赠送了省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儿童玩具消费预警手册》4000余份,使公众更多地了解和关注儿童玩具安全知识,共同为儿童的健康快乐成长保驾护航。
五是 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安全监察,保障户外游乐安全。建立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机制,不定期开展大型游乐设施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对大型游乐设施的生产单位、使用单位的检查,严厉打击特种设备无证生产行为,严肃查处非法使用大型游乐设施的行为。
六是 加强执法打假,净化市场环境。采取重点查和普遍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已取得生产资质的企业普遍排查,对媒体曝光过的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对有违法记录及风险排查涉嫌质量违法企业回头复查,净化儿童产品“源头”。2011年以来,省局多次以儿童相关产品为重点开展集中打假行动,集中查处了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儿童用品的企业和窝点。截至目前,全省质监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5025人次,检查企业4905家,抽检产品610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70批次,查办案件385宗。同时坚持一手抓查处,一手抓帮扶,以查促改,促使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努力实现标本兼治。
七是 加强安全教育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每年9月“质量月”期间,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活动;利用新闻媒体加强法律法规宣贯,多方位、多角度普及妇女儿童用品安全常识,努力营造依法守法、关注安全的质量共治社会氛围。
下一步,省局还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加强妇女儿童工作:一是根据本省妇女儿童发展产业技术进步、需求情况,继续大力推进妇女儿童发展相关标准建设,加强对儿童玩具等认证检测机构、获证企业的产品监管。二是加强儿童产品伤害监测和缺陷产品召回机制建设。与省卫计委等相关部门建立涉儿童产品伤害监测信息工作合作机制,促进涉儿童产品伤害监测信息资源的采集、研判、共享和预警发布工作,推动产品伤害监测与风险管理制度建设。三是继续抓好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安全监察工作,积极推进安全风险评估和系统性风险分析工作;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对特种设备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查处。四是继续强化对儿童用品的产品监管,开展玩具、童装、奶瓶等儿童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加大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跟踪抽查力度;同时加强对生产、销售企业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宣贯,提升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五是继续加大质量违法行为整治,把儿童用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质检利剑”行动统筹部署,坚持长期抓、抓长期,确保儿童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畅通12365投诉举报渠道,拓展信息线索来源,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省质监局质监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