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珠江三角洲全域规划》动员会

18.07.2014  11:48

省政府召开《珠江三角洲全域规划》动员会议

以《全域规划》创新之举

服务“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广东时赋予广东省“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新使命,要求广东省联手港澳打造更具综合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走在前列。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的重要指示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省委书记胡春华在今年5月份召开的全省推进珠三角“九年大跨越”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对珠三角地区进行全域规划,朝着建设世界级城市群的目标扎实迈进。朱小丹省长专门对开展《全域规划》工作作出指示,对珠三角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历史文化传承保护、推进与港澳以及泛珠三角区域的更紧密合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此次编制《珠江三角洲全域规划》(以下简称《全域规划》)是对前几轮珠三角区域规划的修订、梳理、深化和细化,是对珠三角区域规划的多规合一,是具有地理概念的全域和空间规划,突出了“全空间”和“全要素”,是体现生态优先、以人为本、传承文明的具体实践,是广东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的改革创新之举。

  7月17日,省政府专门召开《珠江三角洲全域规划》(以下简称《全域规划》)动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胡春华、省长朱小丹的重要指示以及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动员部署《全域规划》编制工作,确保高质高效完成任务。副省长许瑞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编制《全域规划》要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顶层设计、空间政策、技术手段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提出实现珠三角优化发展的城市群格局及其空间战略和政策路径,增创珠三角发展新优势,推动广东省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继续走在前列。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凝聚智慧,创新求实,集思广益,严谨论证,高质高效完成《全域规划》编制工作。一要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城市已有规划为基础,与全省新型城镇化规划相衔接,将优化城市群功能配置和城镇体系构建、节约集约用地、生态安全、环境容量、优化综合交通体系、传统村落与历史建筑保护、改善环境质量特别是水系污染和大气防治等作为规划重点,在全域统筹布局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要素,科学规划人口分布和结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配置。二要突出城市像城市、乡村像乡村的理念,把城市群作为主体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三要充分发挥珠三角传统优势,进一步挖掘新优势,明确珠三角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的地位作用,以及与港澳、泛珠区域深化合作的战略举措。四要充分发挥利用好国土地理信息,建立全域空间精准管控的信息化体系,对土地进行梳理,解决土地碎片化的问题。五要突出政策多样性,形成制度基础的空间政策体系,将空间规划转换为政策机制,推进空间规划向规章和标准转变。六要深入研究基础性要素约束问题,实现科学精准管制。通过生态控制线、生态敏感区、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可为”、“不可为”和“无为而治”的空间,明确鼓励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包括修复性以及康复性的规划。对于还不能确定或者争议较大的空间,要纳入长远的空间管治体系予以控制,为今后发展预留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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