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省政府法制办、省民政厅联合调研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立法工作

17.05.2014  18:07

  由省民政厅牵头起草的《广东省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已列入《广东省人民政府2014年制订规章计划》,且被省政协定为参政议政的重要法规项目。按照省政府规章的立法程序,5月6日至7日,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刘平波局长、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王少勇专职副主任、省政府法制办林楚炎处长一行赴广州、清远深入调研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考察等方式,广泛听取了当地县(区)民政及其他十几个相关部门意见,倾听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的心声;实地考察了广州市社区服务中心、清远市启明社区以及清远市爱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了解城乡基层社会组织服务社区、服务居民等发挥作用的情况。《办法》草案的起草、审核等全过程,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将让《办法》的制订和出台更“接地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