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通报今年上半年省十件民生实事进展情况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前省十件民生实事进展情况。通报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改善和保障民生。今年年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胡春华在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指出,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推动民生改善不断取得新进步。省长朱小丹在省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今年省政府要集中力量办好十件民生实事。为确保每件实事落到实处,省政府把十件民生实事分解为45项具体工作任务,分别由20个省直单位牵头组织实施,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全省各地、省直各有关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部署,精心制订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推进省十件民生实事。目前,省十件民生实事总体进展顺利,基本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一、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
省印发《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要求各地从7月起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3亿元已下达,各市市级财政资金已全部到位。全省121个县(市、区)中,有118个的城镇低保补助补差水平已达到或超过374元,106个的农村低保补助补差水平达到172元,95个的五保供养标准达到或超过当地上年度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全省所有县(市、区)已实现按孤儿集中供养每人每月124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月760元的新标准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18个县(市、区)城乡医疗救助人均补助标准已提高到每年1556元。按照残疾人生活津贴每人每年1200元、重残护理补贴1800元的新标准,省财政已下达补助资金6.11亿元。
二、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
在前两年完成60万贫困人口脱贫任务的基础上,今年再帮扶30.6万贫困人口脱贫,目前省已与相关市政府签署减贫责任书,各市已将减贫计划下达县。省财政已下达1500万元用于100个重点帮扶村开展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各地已制定实施方案,并确定100个试点村名单。省财政下达1400万元用于8.9万名贫困农民培训,各地已制定扶贫培训专项资金使用方案,正全面开展扶贫培训工作。
三、促进创业就业和加强困难群体等救助帮扶
省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明确按2000元到30000元的标准补贴创业带动就业,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资助符合条件的初创业经营者提升素质;出台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相关补贴项目的条件、标准、申领程序等。全省组织开展劳动力技能(技术)晋升补贴培训30.5万人次,完成全年任务的61%。按照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特别扶助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500元的新标准,省财政下达补助资金1628.9万元,各市均出台实施意见,并落实资金1929.3万元,占应安排资金的23.2%。省财政已下达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补助资金7000万元,珠海等11个市已出台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的实施意见。
四、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
全省城乡免费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小学已提高到1150元,初中提高到1950元,残疾学生提高到不低于每年6000元。实施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学杂费、课本费政策,省财政下达普通高中残疾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592万元,中职教育479.8万元。湛江徐闻县等12个县(市、区)新建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主体工程已完工,阳江阳东区等5个县(市、区)特教项目已经开工建设。省财政已按新标准下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中职免学费补助资金16.21亿元,16个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市级财政资金已到位,15个市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市级财政资金已到位,13个市中职免学费市级财政资金已到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补助已从每生每学年600元提高到800元。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生均定额拨款标准已提高至每生每年10000元;按照高水平大学生均定额拨款标准每生每年12000元的标准,省财政已下达7所高水平大学提标经费5.5亿元。
五、改进医疗卫生服务
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380元的新标准,下达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5.41亿元。全省各市均已出台并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按照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0元的新标准,下达第一批中央补助资金5.27亿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0.74亿元,各地已落实财政资金15.74亿元,占应安排资金的90.3%.农村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省财政资金2.55亿元已下达,各地落实财政资金8157万元,占应安排资金的46.6%。2015年乡镇卫生院“五个一”(救护车、全自动生化仪、心电图仪、500毫安X线机、B超机各一台)设备项目省级补助资金1亿元已下达,15个市已落实财政资金1.02亿元,占应安排资金的60.9%。2015年出生缺陷综合防控省级专项资金2.5亿元已下达。
六、优化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全省107个县(市、区)已完成多厅影院建设。农村公益电影已放映9.7万场,占全年目标任务的41.6%,观影人次达1864万。省财政下达资金2.5亿元奖补欠发达地区新建、改扩建或完善设施设备县级“三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11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30个,行政村(社区)文化室公共电子阅览室7870个等,有关文化设施建设正扎实推进。全省已有2387个公共体育场馆实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省财政已下拨“全民助残健身工程”示范点专项经费1895万元,各地完成121个残疾人体育健身点选点工作。
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省巨灾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已拟定,近期将报省政府审定。全省20个普惠金融“村村通”试点县已建成县级综合征信中心17个、信用村1971个、乡村金融(保险)服务站2506个、助农取款点4599个。省财政已按照每公里18万元的补助标准下达新农村公路硬底化补助资金,全省6000公里新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全面开工。6个村村通自来水示范县建设已累计完成投资额8.9亿元,投资完成率为51.6%。家禽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已获省政府批准实施,生猪保险、岭南特色水果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即将出台。
八、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全省华侨农场危房改造新开工5108户,占年度任务目标的79.3%.城市棚户区改造新开工29445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800套,新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3763套,分别占年度任务的51.7%、3.9%、50.8%。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已竣工19157户,开工22023户,竣工和在建率合计40.6%.“两不具备”(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村庄移民搬迁安置,已核定符合条件农户9848户,目前已有3064户完成住房建设,开工4054户,竣工和在建率合计72.3%。
九、加强污染治理
珠三角地区上半年共淘汰52891辆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完成年度计划的50.9%。5个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县建设稳步推进。全省核定2384家达到国家污染减排要求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下发奖励资金1.07亿元。省财政下达以奖代补资金7.44亿元,有效引导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及保洁员队伍配备建设;规划建设的69个“一县一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已建成53个,在建16个;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53.6%。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从每亩22元提高到24元,省财政已对全部7212.42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下达补偿资金17.33亿元;对粤东西北护林员每月补助300元,省级补助资金已下达。
十、保障公共法律服务和公共安全
2015年广东省药品抽检工作计划已出台,目前我省生产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抽检覆盖率达32%。全省25931个村(社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服务协议,共有7507名律师和实习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基本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
从今年上半年的情况来看,省十件民生实事总体进展顺利,但仍有部分工作、部分地区进展滞后。一是少数地区对省十件民生实事不够重视。部分珠三角城市部分应安排资金未落实,或拨付进度慢。个别市多项工作进展缓慢或资金未落实。二是一些工作推进不力,有的单位前期工作抓得不紧,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上半年开工率仅3.9%.有4个垃圾焚烧厂项目迟迟没有实质性进展。华侨农场危房改造部分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至今未解决。三是扶贫资金监管存在漏洞,存在违规使用资金现象;农村危房改造存在认定对象不准、档案管理不完善等问题。
省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突出问题导向,倒排工期,加强督导,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全力加快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省直牵头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地落实民生实事的督促指导,不定期深入基层和一线查实情、找问题,帮助基层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主要领导要带头督导,协调解决重要问题。对需跨部门协调的,牵头部门要履行第一协调人责任,其他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千方百计促进问题解决,不得推诿扯皮。各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落实省十件民生实事的督导,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形成工作合力。省政府下半年将组织对民生实事推进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未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或发现问题隐瞒不报甚至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进展严重滞后的事项,将在媒体上公开挂牌督办;对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