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再次下放办学自主权
省教育厅再次下放办学自主权
我省高校可申请自评副教授
符合条件的高校,可申请副教授评审权啦!笔者4月2日获悉,自2014年省教育厅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后,8所高校喜获副教授评审权。近日,省教育厅印发了做好2015年度高校副教授评审权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符合条件的高校抓紧时间去申请啦。
通知显示,想要申请授予副教授评审权,必须具备六大条件。就本科院校而言,需要培养合格本科毕业生8届以上、获得省级以上重点学科等教学要求,也要具有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5年以上等其他要求。
省教育厅对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审批采取统一受理,集中审批的方式,受理时间为每年的5月2日至5月12日。学校需要先提出书面申请,再由省教育厅对其进行审查、评议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得到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票后,再进行公示,据评议结果和公示情况作出审批和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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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副教授评审权需具备什么条件
想要申请授予副教授评审权的高等学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
1.本科院校培养合格本科毕业生8届以上;高职高专院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含骨干高职院校)培养合格专科毕业生10届以上。
2.获得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含特色、名牌、综合改革等)专业或精品课程、教学成果奖。
3.建设有省部级或教育厅重点科研平台。
4.近5年本科院校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其他具有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5项以上,获省部级以上奖励2项以上,高职高专院校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其他具有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产学研项目5项以上,获市厅级以上奖励2项以上。
5.具有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5年以上。
6.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建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及其下设的学科评议组。评审委员会和学科评议组全部由在职教授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