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要求全省学校自查“拉仇恨”现象

04.03.2015  11:14

  笔者3月3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新学期伊始,省教育厅给全省学校校长和老师布置“新学期作业”,规范办学行为,严禁择校乱收费、补课乱收费、幼儿园乱收费、违规乱办学、乱办班等行为,严禁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订购教辅材料。

  省教育厅要求,全省中小学要在开学之际,自查是否存在择校乱收费、补课乱收费、幼儿园乱收费、违规乱办学、乱办班等“拉仇恨”的现象,以及是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取是否符合规定,校服征订是否规范、质量是否过关。

  省教育厅要求中小学校还要自查:是否存在超大班额(班内学生为66人以上),课程安排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级规定,是否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要求,是否存在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排名并张榜公布情况,寄宿学生作息时间安排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存在组织学生补课情况,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是否落实等。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文件。

  学校要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门卫和保安员要持证上岗并配齐配全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还得配备一键式报警设施,校园里面的重点部位要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校园应当安排专职宿舍管理员。

  同时,学校禁止使用拼装车、报废车等来接送孩子上放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车辆不可接送学生,禁止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学校门口道路务必设置警示牌和减速带。

  省教育厅还要求,学校要在开学初通过安全教育课、消防安全演练、家长会、发放安全知识手册、致学生家长书信等方式宣讲安全知识,并制定校舍倒塌、食物中毒、拥挤踩踏等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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