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召开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座谈会

09.09.2016  22:18

为加快推进我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进程,省林业厅分别于8月25日至26日、9月7日至8日在江门和惠州市分期分片召开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座谈会,交流总结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情况。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孟帆出席会议并讲话,部署我省国有林场下一阶段的改革工作,各市林业主管部门分管同志、国有林场主管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林场总站对《关于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国有林场林地行为的通知》等多个文件进行专业讲解培训,各市就本地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报。

孟帆指出,今年是国有林场改革全面推进之年,我省国有林场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各地各部门务必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加快改革进度,把改革工作摆上重要议程,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从生态导向决定林场性质、科学核定编制、加强林场管理机构建设、推进事企分开、稳妥分离林场办社会职能、合理适度整合国有林场、规范使用改革经费、进一步深化改革、尽快上报改革方案等九个方面加快推进改革,真抓实干,创新方式方法,确保改革落到实处、取得应有成效。

孟帆强调,今年4月省政府已与21个地级以上市签订了《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责任书》。粤发9号文要求,我省将于明年6月底前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国家将于明年底前对我省进行检查验收。目前,省财政改革补助资金4.1亿元已全部落实到位,各地要按照“坚持一个导向、严守两条底线、完善三大机制、实现四个确保”的工作思路,加强对国有林场“发挥生态功能、提供生态服务、维护生态安全”功能的认识,严格保护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切实推进改革进程,做到三个“进一步”: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国有林场改革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快进度,确保如期完成改革工作任务;进一步转变观念,严格保护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下一阶段,各地应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高位推动;二是坚持生态导向,尽快制定方案;三是部门密切配合,稳步推进改革,主要是明晰国有林地权属,规范有效使用改革补助资金,提前谋划具体操作。

据统计,自去年9月29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广东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以来,截至8月中旬,我省217个国有林场全部已经制订改革实施方案,190个林场改革方案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80个林场改革方案已经报送政府审议,其中深圳、佛山、汕头、潮州、韶关5个地级市合计49个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已经报送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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