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洪涝灾害灾情及灾害救助工作情况(续报二)

25.05.2014  22:27

  经统计,5月21日17时至25日17时,广州、韶关、河源、梅州、惠州、肇庆、清远、潮州等8个市、27个县(市、区)、201个镇(街)局部地区遭受洪涝灾害,全省受灾人口111.96万人;因灾死亡13人(广州市从化区2人、增城区2人;惠东县1人;怀集县3人;清远市清新区3人、清城区1人、阳山县1人),失踪3人(广州市从化区1人,英德市1人,阳山县1人);紧急转移安置9.47万人;倒塌房屋1.3万间,严重损坏房屋534间;农作物受灾面积54.97千公顷,其中绝收4.79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1.1亿元。

  为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今天上午,省民政厅再向英德灾区调拨救灾帐篷50顶、折叠床100张。省民政厅刘洪厅长随省政府工作组赴清远市灾区检查指导灾害救助工作。国家减灾委、民政部针对我省灾情于5月25日16时启动四级救灾应急响应,并于当天派出工作组赴我省指导开展灾害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