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获得2017年度省直单位行政经费节约“良好”考核级次

01.09.2018  00:40

本站讯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度省直单位行政经费节约考核结果的通知》(粤财行[2018]152号)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政机关进一步厉行节约的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关于印发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行政经费节约考核办法(2016年修订)的通知》(粤财行[2016]422号)有关规定,省财政厅对2017年度省直单位行政经费执行情况进行了考核,经省人民政府审定,核定我院2017年度行政经费节约考核结果为“良好”级次。

(文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