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级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

26.08.2021  11:52

各学院(部、中心)、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决定开展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室人员构成及主要职责

美育名师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团队教师10名(校外成员不少于3名,且欠发达地区乡村教师不少于1名),建设周期为3年(2021—2023)。工作室人员主要职责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坚定的政治素养

工作室主持人思想政治素质好,师德师风高尚,在学校美育教学与工作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二)扎实的学术积累

工作室主持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在职在岗,从事美育相关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至少3年)。原则上校级领导不参评。

(三)较强的教研科研能力

工作室主持人近五年内持续开展美育相关教育教学研究并取得较好业绩成果,原则上需达到下列条件1项:

1. 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作为成员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排名前三)。

2. 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科研究论文6篇以上(第一作者)且含有中文类核心期刊1篇以上,或出版学术著作1部(排名前三)以上。

(四)丰硕的教学成果

主持人原则上需达到下列条件1项:

1. 获得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排名第一),或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排名前三)。

2. 或批市级精品课程(线上、线下一流)1项,或省级以上精品课程(线上、线下一流)1项(排名前三)。

3. 全国或全省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项目组成员。

4. 全国或全省美育浸润行动计划高校项目组成员。

5. 全省高雅艺术进校园演出高校项目组成员。

6. 指导学生获得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

(五)合理的成员结构

工作室主持人可为音乐、美术、书法、舞蹈、影视、戏剧(戏剧)、摄影、设计八大类中任一专业。工作室成员中教学一线教师应不少于80%。

三、申报名额

我校申报名额不超过4个。

    四、材料提交

申报人将纸质版申报书、申报汇总表(附件2、3)各1份、U盘1个(包含word版申报书与扫描后的佐证材料),于2021年9月12日(周四)前报送至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916),材料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jsfzzx@scau.edu.cn。

  工作联系人:顾瑞    朱永梅   

  电话:020-85280043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2、广东省高等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申报书.doc

3、广东省高等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doc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