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省级教育工作专项资金(第一批)安排方案的公示

14.04.2015  19:01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5]34号)和《广东省省级教育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65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15年省级教育工作专项资金(第一批)6259万元的安排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4月14日至4月19日,共6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教育厅联系人:李洁雯,电话:020-37629582

  省财政厅联系人:莫辛燕  电话:020-83170362

 

  附件: 附件 2015年省级教育工作专项资金(第一批)安排明细表.pdf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