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省级计生专项经费分配方案的公示
29.12.2014 15:02
本文来源: 卫生厅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14年省级计生专项经费分配方案(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2月26日至2015年1月1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涂剑锋,联系电话:020-83170600。
省卫生计生委联系人:吕水文,联系电话:020-83853565。
附件: 2014年省计生专项经费分配表
省卫生计生委
2014年12月26日
本文来源: 卫生厅
29.12.2014 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