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权责清单公布

18.03.2015  16:34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重大部署,近期,广东省政府组织开展了省级转变政府职能、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日前,省政府正式公布了省直部门权责清单(第二批),省统计局权责清单正式向社会公布。

  此次公布的省统计局权责清单包括四类共计27项,分别是行政许可类3项,包括地方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行政处罚类6项,包括依据《统计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和《涉外调查管理办法》对有关统计违法行为可作出的处罚;行政检查类4项,包括统计调查对象履行法定统计义务情况检查,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履行统计法监督检查,涉外调查机构执行涉外调查管理规定的检查,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实施情况检查;其他职权类14项,包括组织实施全省及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统计调查,以及开展统计分析、统计监测,提供统计信息和统计咨询意见等方面的权责。

  下一步,省统计局将根据省政府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不断优化办事流程,依法公开权责运行信息,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切实提高统计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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