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院长郑鄂:全面深化司改开出112项任务清单
省高院院长郑鄂:全面深化司改开出112项任务清单
来源: 南方日报
去年以来,广东法院、广东检察院着力打造阳光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12日,在京参加全国两会的省高院院长郑鄂、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分别走进南方报业两会全媒体直播室,独家接受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副总编辑、南方日报总编辑王更辉带队的南方报业两会报道组的联合专访。
备受关注的“两高”报告12日出炉,司法体制改革、防止冤假错案等热点出现在报告中。广东历来是改革的先行地,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首批试点省份之一。去年以来,广东法院、广东检察院着力打造阳光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12日,在京参加全国两会的省高院院长郑鄂、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分别走进南方报业两会全媒体直播室,独家接受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副总编辑、南方日报总编辑王更辉带队的南方报业两会报道组的联合专访。
谈司法体制改革??
积极筹备第二批试点法院
南方报业:广东的司法体制改革备受瞩目,目前推进情况如何?今年整体上有怎样的部署?
郑鄂:去年11月中央批准广东的试点改革方案后,3个多月来,我们都在加速推进中。可以说是“三管齐下、条块结合”:一是细化明确一揽子改革盘子;二是加大力度推进已试点和正试点法院以及一些单项的改革,如人民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行政审判集中管辖改革等;三是积极动员和部署新的试点法院。
一揽子改革盘子,主要是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和最高法院发布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由省法院梳理出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任务共有112项,并以此为基础,制定了《2015年全省法院司法改革要点》,明确了32大项的重点任务,如审判权运行机制、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法官遴选等。在这个总盘子中,有的已实施,有的正待批准,有的还须细化。
第二批法院试点正在积极筹备中。对申请加入第二批试点的法院,省法院积极支持,加强指导,条件成熟时将向省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汇报,力争早日纳入试点、进入实质性阶段。
南方报业:在跨行政区划管辖上,今年会有什么考虑?
郑鄂:中央已经启动了跨行政区划管辖案件的试点。最高法院分别在深圳、沈阳设立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管辖全省(除深圳外)的一审专利案件;深圳前海法院、珠海横琴新区法院集中管辖全市的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湛江、江门指定一个基层法院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的受理改革等,这些法院管辖权的设定都是跨区划。
目前,我们正在进行的由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实施广州地区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方案,也是跨行政区划。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除原管辖范围外,增加管辖原属广州两级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初步计划是,争取在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时,同步启动实施这项改革试点工作。应该说,这项改革试点是行政审判领域的新探索。
谈法官员额制??
并未出现“法官辞职潮”
南方报业:司改要实行法官员额制,5年内法官员额要控制在39%以内,这对“案多人少”的现状会否带来影响?非珠三角地区的法官可能更多想往珠三角去,当中又将如何选拔和平衡?
郑鄂:实行法官员额制,从长远来说,是实现法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正规化的必然举措。但怎样实现要看具体情况。因为,中央批准的39%法官员额,是全省法院总体的39%,不是某个法院的39%。
我们测算了一下,2014年广东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1.99万件,法官年人均结案98.47件,珠三角地区一些基层法院的法官最多的达到300件甚至400件。今年1到2月,新收案件同比增长30%,深圳、东莞等地法院更上升40%。如此庞大的案件量,不可能搞“一刀切”式,否则会加剧“案多人少”的矛盾。改革的目的就是要解决矛盾和问题,所以,39%法官员额的确定要综合考虑当地实际的人口数量(而不是户籍人口)、经济发展水平、案件数量等因素,才能科学测算法官合理的工作量、法官必配的法官助理等审判辅助人员的合理比例。
至于实施法官员额制后,珠三角内外的法官流动性问题,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还没有明显的流动意向。过去的流动也不是单一的。回头看,法官的流动有三个时期:早期是从珠三角以外地区流向珠三角地区的法院或者到发达地区当律师;第二阶段变为不堪基层法院办案任务的压力等因素,呈现向上级法院流动的态势;目前是各级法院以部分法官流向党政机关为主,另外一小部分辞职出去当律师、做法务。对法官的流动现象,我们已经注意到了。流动的原因我们都作了调研,情况我们也掌握,但并不是如网络上流传的那样出现了“法官辞职潮”。但是,如何在员额制下实现法官队伍的梯队发展,是下一步要考虑的一个重点。
谈法官遴选??
省一级先设法官遴选委员会
南方报业:司改中提到要建立法官遴选委员会和惩戒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目前筹备情况如何?
郑鄂:根据分工,省法院负责制定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章程和遴选工作办法;省检察院牵头制定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章程和惩戒工作办法。
接受任务后,省法院即着手调研,经广泛听取意见后,已起草了《广东省法官遴选委员会章程(试行)》《广东省法官遴选办法(试行)》等6份材料。今年2月初,省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对上述6份材料进行了审议,提出了修改意见。目前,省法院正在根据相关修改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计划于近日再次提交审议。一旦审议通过,我省将立即着手组建法官遴选委员会和检察官遴选委员会,这两个委员会将先在省一级分别设立。今后,初任法官、检察官遴选,上级法院、检察院从下级法院、检察院遴选法官、检察官,均须通过遴选委员会进行专业审核把关。
对于法官惩戒委员会章程和惩戒工作办法,省检察院也在积极稳妥地进行修改完善,待报批后,将适时组建。
谈防止冤假错案??
对错案发现一起纠正一起
南方报业:法院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遏制冤假错案在“呼格案”重审重判后热度空前。广东法院将如何以审判为中心,防止冤假错案?
郑鄂:对于错案的发生,作为一名法院人,我深感痛惜,更深感身上责任的重大。我想,任何一个法官都与我有同样的感受,谁也不愿意看到错案的发生。
对于错案,我们的态度很明确,就是发现一起纠正一起,不推脱、不回避。比如,最近我省纠正的徐辉案就是典型的例子。这个案子得到纠正并非因为“真凶出现”或“死者归来”,是我们根据徐辉的申诉及相关部门的建议,启动了审判监督程序,经再审审查,认为案件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按照疑罪从无的精神,依法宣告徐辉无罪。从呼格案、徐辉案中,全国的法官都要吸取教训,尤其是“定放两难”的案件,一定要恪守疑罪从无的现代司法理念,杜绝“疑罪从轻”“疑罪从挂”“疑罪从有”。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司法改革要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这是减少、避免错案发生的重要制度安排,我们必须认真落实到位。
(作者:陈捷生 责任编辑:刘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