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童无人看管闹市开电动车 撞翻油锅烫伤档主

23.06.2015  18:34

  深圳商报记者 包力

  一辆未拔钥匙的电动车、一个无人看管的小孩、一个小食店门口的滚烫油锅,如此三个要素导致了一场悲剧的发生。去年8月,在福田区巴登村,一个3岁小孩启动了一辆无人看管的电动车,撞翻了滚烫的油锅,把档主的下半身大部分烫伤。受害的事主黄某明急需大量医疗费进行治疗,遂把电动车车主、男童及其父母一并告上了法庭。近日,该事故产生的赔偿纠纷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三方代理律师在庭上互相推诿,辩论究竟如何分配事故责任。

   电动车撞翻油锅烫伤档主

  这起纠纷中,几人都是福田区巴登村的邻居。黄某明与家人在深圳市福田区巴登村某铺经营小食店,詹某坤在旁边的肉菜市场经营档口,而肇事男童小周也是居住在巴登村,事发时年仅3岁。

  法院一审审理查明,2014年8月15日上午,黄某明在自己经营的小食店门口处放置的油锅前煎炸油条,被告詹某坤将用于档口送货的电动三轮摩托车停放在肉菜市场门口,但未拔下钥匙。3岁的男童小周与其姐姐在小食店临街面玩闹,其母亲被告吴某在旁边店铺里购物,10时20分左右,小周爬上被告詹某坤的电动三轮摩托车,一扭动钥匙,车就飞快地撞上了前方正在炸油条的黄某明背部。结果造成滚烫热油锅倒翻,泼洒在黄某明的下半身上。

  经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诊断,黄某明因烫伤导致下半身大部分皮肤溃烂。

  事后,黄某明将詹某坤、男童小周及其父母一并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四被告连带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合计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