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有力的自治,方可化解小区生活乱象

28.10.2015  17:43

遛狗不拴、高空抛垃圾、夫妻天天吵架、中午搞装修、大清早跳广场舞……这样的抱怨,你也有过吗?《 东莞时报 》报道,说起小区扰民的事儿来,好多人都是吃尽了苦头,但却无处话凄凉。物业说,别人的家事我们怎么好管呢?邻居说,我家的事你管不着!更麻烦的是,好多时候出了事,连“真凶”都抓不住,你说该找谁说理去?

的确不容易找到说理的地方。现代社会不同于传统社会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熟人社会不可逆转地向陌生人社会演变。这就使得,以往建立在血缘、乡情、街坊、单位体制基础上的居住形态和人际关系,不可逆转地瓦解崩溃。这种瓦解崩溃,往好处说,确保了人的隐私,个体的意志、情感、趣味得以极大舒展,使基于自由意志基础上的社会道德,有机会发育。往坏处看,则是一旦卸去熟人社会背负的道德责任和互相监督,人性中受到某种程度压制的恶,也如同溢出瓶子的魔鬼,随着传统体制的解体而被释放出来,给公共秩序带来麻烦。显然,发生在当下住宅小区里的很多以邻为壑甚至彼此互害的事件,很大程度上,就是缘于此。

身处这个转型阶段的社会的确让人头疼。然而,公平地说,这却是人性摆脱宗族、公社、单位等集体主义束缚,迈向自由解放的必经路径。学理上看,要将这种原子化状态的人,变成有机的社会人,纳入到有意义的公共秩序中,必须依靠公共精神的凝聚,依赖大家愿意共同信守的公共价值和行动原则的形成。这,也是所有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共同经验。然而,现实中,如何帮助一个个脱离原有秩序轨道回归原始自私本能的个体,养成既忠实于自我,也愿意体谅他人、理解彼此差异和不同价值的现代人格,却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东莞时报》所报道的小区生活乱象,说到底,也是这个艰难转型的投射。

要顺利、平稳地度过这个阶段,真实有力的自治,是不二法门。道理很简单,人心相通,哪怕行为再不羁的人,恐怕也不愿意生活在一个人人自危,连在楼下散个步,都得时刻提防楼上芳邻有可能往下扔垃圾袋的居住环境中。然而,要做到这一点,没有共同的生活场景与感悟,没有表达这种感悟和心声的平台,却是不可能的。唯有建立起真实有力的自治,人们才可能在博弈中学习妥协,确立行为边界订立公约,学习陌生人之间的相处之道,才可能创造一种既让自己舒服,也懂得尊重他人,与他人守望相助的居住环境和文化。就此而论,当下的东莞小区,业主自治、社会组织发育,实在到了一个再也无法再缺位、再拖延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