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督导组赴12地级市督导H7N9防控工作

13.02.2015  16:42

      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2月9-10日,省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派出7个督导组赴汕头、佛山、河源、惠州、汕尾、东莞、阳江、茂名、肇庆、潮州、揭阳、云浮等12 个地级市督导H7N9防控工作。    督导内容主要为《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6号)中“一天一清洗,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活禽不过夜(1110)”和临时性休市措施等落实情况。
      督导组共对46间活禽市场进行检查,其中零存栏不落实的有21间,占45.6%;档口三分离没有实现的有31间,占67.4%。汕头、河源、惠州、阳江、肇庆市在全市统一休市日仍有活禽销售,云浮市在休市日活禽市场有存栏活鸡。督导组发现部分地市不落实《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要求的零存栏措施,卖剩的鸡没有宰杀,搬出零售市场,将鸡存放在车里或搬到其它地方;休市日期间虽然没有活禽交易,但在活禽经营市场仍有活禽存栏,或者在活禽经营市场外有活禽销售。防控措施的不落实,增加了感染H7N9的风险。督导组向当地政府通报了督导情况,并要求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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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存栏:《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活禽零售市场收市时,经营者对尚未售出的活禽应当予以宰杀处理,严格执行当日零存栏制度。
      档口三分离:第七条规定活禽经营区域应当与其他农产品经营区域分开,活禽销售区、宰杀区、消费者之间应当实施物理隔离。
      休市日:第十三、十四条规定活禽经营市场应当实行一月一休市制度。在休市期间,活禽经营市场应当清空存栏,对经营场所、笼具、宰杀器具等进行清洁消毒。


      附件: 广东省12个地级市活禽经营市场H7N9防控督导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