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督查八个城市 京津冀重污染应急响应不畅

14.10.2014  08:05

  环保部督查华北8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发现,部分涉及民生的应急措施难以完全落实,一些地区或企业应急响应迟缓滞后,应急预案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不强

  本报北京10月13日电 近日,一场来势汹汹的雾霾让华北大部分地区再度遭遇“心肺之患”,环境保护部迅速派出6个督查组,奔赴北京、天津、石家庄、廊坊、保定、邢台、衡水、邯郸8个城市,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组发现,京津冀相关城市迅速反应,积极应对,均按要求开展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但是一些地区应急工作还存在形式大于内容,应急机制不协调、不顺畅,部分涉及民生的应急措施难以完全落到实处,一些地区或企业应急响应仍然迟缓滞后及部分地区应急预案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还不强等诸多问题。

  督查中同时发现,尽管各地都建立了应急指挥体系和部门协调机制,但在实际应急响应中,仍然存在不顺畅的情况。目前,河北省尚未设立全省统一的重污染天气情况下的机动车限号规范。包括黄标车大货车禁行、公车停驶等措施均未落实。

  此外,一些地区或企业应急响应仍然迟缓滞后。被调查的河北新希望天香乳业有限公司,按照Ⅱ级应急响应,外排的主要污染物应减少30%。但督查组发现,该公司根本没有减排。

  同样,在对衡水深州市的现场督查时,亚都纺织、深州化肥厂等企业均没有按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停产;石家庄市裕华热电厂,虽然在应急期间通过采取加大脱硫剂和脱硝剂用量的方式实现了主要污染物减排,但该企业在应急响应发布8小时后才接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