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主审法官遴选公告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主审法官遴选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法官选任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以及审判工作需要,经省委有关部门同意,省法院决定公开遴选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主审法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主审法官10名。
二、遴选范围
全省各级法院法官。
三、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勤奋敬业,品行良好,清正廉洁。
2.具有四级高级法官任职资格,或任正科级满3年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3.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满6年;或从事审判工作满6年,且具有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经历。
5.作为经办人或担任审判长审结案件300件以上,或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00件以上。审理过重大疑难知识产权及相关案件,或曾执笔知识产权及相关审判重大调研课题、曾在国家级刊物发表审判理论研究成果的,办案数量可适当减少。
6.年满32周岁。
7.身体健康。
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经验丰富,获得市级以上优秀法官、办案标兵、办案能手等称号,近五年来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优先。
年龄、工作年限和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15年8月31日。
四、遴选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30日—9月1日。
2.报名资料:
(1)《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遴选主审法官报名表》;
(2)本人作为经办法官撰写的民商事案件或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文书2份;
(3)毕业证、学位证、审判职务任命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方式:有意向报考的法官(下称考生),在报名时限内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法官遴选委员会办公室(下称办公室)提交报名资料。
4.报名要求:考生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遴选资格。考生提供的裁判文书,如属合议庭审理的案件,须由其他合议庭成员在裁判文书上签名确认属考生本人撰写。报名地址:广州市开创大道2662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307房。
(二)资格审查
办公室根据遴选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业务考核,名单在广东法院内部网公告。
(三)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分为个人述职和裁判文书评查两个环节,主要测试考生在知识水平、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个人述职时间为5分钟以内。考官可在考生述职后进行提问,提问与回答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四)确定推荐人选
遴选委员会委员根据考生的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研究讨论,按照与选拔人数1:1.5的比例投票确定主审法官的推荐人选。推荐结果一年内有效。
(五)体检、考察
对推荐人选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深入考生所在单位,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情况、工作实绩、办案能力等进行全面深入考察。
(六)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省法院党组讨论决定任职人选。
(七)公示
对拟任职人选在省法院门户网站、广东法院内部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公务员转任、法官任命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任职手续。
遴选为主审法官的,转任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工作后,表现优秀且符合晋升条件的,可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按干部管理权限择优晋升。
联系人:
省法院政治部地方干部处
邓巨良 电话:020-85110711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陈仁欣 电话:020-62932363
吴 旦 电话:020- 62932236
传 真:020- 62932240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