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关于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关于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法官助理17名,司法行政人员6名,技术调查室工作人员1名,司法警察3名,共27名。
二、选调条件
1.法官助理:
(1)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法院在职工作人员;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工科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
(4)正科级以下干部;
(5)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6)有法律职务者优先;
(7)身体健康;
(8)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品行良好,无涉嫌违法违纪问题,政审合格。
2.司法行政人员:
(1)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法院在职工作人员;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4)正科级以下干部;
(5)如岗位对从业资格和条件有特殊规定,应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和条件;
(6)身体健康;
(7)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品行良好,无涉嫌违法违纪问题,政审合格。
3. 技术调查室工作人员:
(1)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职工作人员;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4)正科级以下干部;
(5)具有知识产权领域工作经历者优先;
(6)身体健康;
(7)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品行良好,无涉嫌违法违纪问题,政审合格。
4.司法警察:
(1)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法院在职工作人员;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男性,身高170cm以上;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有军警学习工作经历者优先;
(5)正科级以下干部;
(6)身体健康,符合相关体能测验和身体检查的要求;
(7)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品行良好,无涉嫌违法违纪问题,政审合格。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选调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 年6月11日至6月18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和邮寄方式报名相结合的办法。现场报名者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综合办公室307室报名,地址:广州市萝岗区开创大道2662号,邮政编码510530;邮寄方式报名者可将报名资料邮寄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综合办公室, 或以传真方式报送。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通过法院内网信息列表报送。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
3.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自荐材料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工作证、法官职务任命文件、从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3)单位出具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证明;
(4)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4张。
4、年龄截止2015年6月30日计算。
(二)资格审查
我院综合办公室对报名者的资格和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查和筛选。经初步资格审查和筛选符合条件者,由我院通知参加考试。
每个选调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3(特殊岗位或急需岗位例外),如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选调职位数。
(三)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能力、举止仪表等。成立面试考评小组,考官由我院及有关部门同志担任。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所报考职位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统一组织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体检前还需进行体能测试。体检或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五)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如考察不通过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考察对象。
(六)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网站公示七天。
(七)办理转任手续
经公示没有反映情况或所反映情况不影响转任的,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如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调动问题的,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人选。
四、时间安排
6月20日前,完成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6月25日,组织面试工作(第二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请保持手机联络畅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联系人: 曹鐀丹 电话:020- 62932258 13533687096
吴 旦 电话:020-62932236 15818233538
传真:020-6293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