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补齐环境保护“短板”确保年底前考核指标全达标

20.04.2016  10:03
针对上述未达标“短板”,该市将其作为2016年的工作重点,由相关部门通力协作,明确分工,强化监管,确保年底前17项重点考核指标实现全面达标。在此基础上,对照17项重点考核指标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台账收集工作。

  本报讯  笔者在兴宁市日前召开的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围绕梅州市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该市将以补齐“短板”为着力点,助推梅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创模”工作自去年铺开后,兴宁市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专职负责“创模”工作;出台方案,将“创模”工作细化落实到市直各单位。至目前,兴宁市已向梅州“创模”办提交了第一批“创模”台账。经过该市各级的共同努力,县级负责的17项主要考核指标中,除“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环境保护机构能力建设”外,其余已基本达标。2015年度数据显示,兴宁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100%;主要河流水质良好,保持II(二)类或Ⅲ(三)类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针对上述未达标“短板”,该市将其作为2016年的工作重点,由相关部门通力协作,明确分工,强化监管,确保年底前17项重点考核指标实现全面达标。在此基础上,对照17项重点考核指标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台账收集工作。(钟思婷  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