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评]受伤的湿地,失信的权力

26.05.2014  11:56
摘要:紧邻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七里海的造甲城村,多名村民因“护苇运动”被拘。只是被当地警方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故意毁坏财物拘留的村民,在当地民众眼中却是维护集体利益的代表。

        紧邻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七里海的造甲城村,多名村民因“护苇运动”被拘。只是被当地警方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故意毁坏财物拘留的村民,在当地民众眼中却是维护集体利益的代表。

        展开来看这场“一事各表”的纠纷,不难发现,七里海湿地保护是其中最核心的议题。2009年,造甲城村将上万亩苇田外包给旅游开发公司,合同注明“以养苇为主,综合养殖为辅”,且“不得改变土地性质,严禁卖土和往外运土,必须保持原地形地貌”,不久后村民便发现有挖土车进出苇田,偷挖苇土变卖以牟利,但村民向政府部门的举报只换来“责成宁河县政府督办”,然后不了了之。随后村民以保护七里海苇田为目的,向政府提出追究挖土责任人等多项诉求,最终也一度得到当地县政府负责人出面,承诺将丈量、勘测被破坏苇田面积。然怎奈翻手为云者覆手即为雨,当村民赴约前往见证政府执法时,却遭遇抓捕,多名村民被刑拘。

        七里海湿地的历史悠久,号称“京津肺叶”,受破坏情况则是愈演愈烈。据学者研究资料显示,明朝时““七里海广袤二百五十里”,在乾隆时有170平方公里,近26万亩;1949年后的县志资料显示,七里海仍然有近100平方公里,16万亩。但在随后的破坏性人类活动中,人为毁海垦田和水利工程导致七里海沼泽面积不断萎缩,到目前,湿地面积只剩下实际面积3万余亩。好在近些年政府和民间,对于保护湿地、退耕还海(还苇)的共识逐步建立,就是在这样的共识之下,却依然有纠纷,且并未寻到化解之道。

        按理说,政府大力倡导保护湿地,喊着“不动一锨土”的口号,但当村民发现极其严重的盗土行为并试图向政府反映时,却遭遇推诿不办、甚至极力掩盖的对待,着实令人不解。个中诡异,并非没有缘由可循,且并无独特之处。比如涉嫌偷挖苇土的涉事公司,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有政府官员牵涉其中,而代表村民利益的村委会,却因换届等原因并未参与合同签订,导致参与者多为村支委成员。外包合同的签订程序,被村民诟病,但对自治范畴中的纠纷解决,却无法寻到制度化平和处理的平台与机会。

        向上表达诉求,是村民认为最靠谱的途径,但却得不到上级机关的及时回应,在此过程中出现的“政府种树、村民拔树”风波,落到最后被警方认定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但在村民拔树过程中警方却也并不制止,同时涉嫌违反《警察法》规定,“遇到公民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的法定义务。村民拔树时听任之,村民赴政府之约时抓捕之,其间不仅是选择性执法的问题,更有不作为的嫌疑,不过说到不作为,当村民举报有人盗挖苇土时,同样未看到警方的依法履职。

        已经存世不多的湿地资源,亟待保护,这一点已无丝毫争议,在保护过程中本来有共识的政府与民间,应当创造更多“坐下来谈”的机会,而不是刻意去激化矛盾,或者以激化矛盾的方式掩盖背后的政商利益链条。受伤的湿地,危急存亡;失信的权力,又何尝不是如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