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石排全镇人民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封信

11.09.2018  04:01

尊敬的全镇广大人民群众: 

近年来,我镇始终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建“平安石排”为目标,在全镇人民群众的支持下,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从2018年起,我镇将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促进社会风清气正,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以下10类黑恶势力线索积极举报!

一、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以下10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地下钱庄”、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境外黑社会特别是港澳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法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一)电话举报

1、镇扫黑办(政法办)举报电话:0769-86653822

2、石排公安分局举报电话:110

(二)信件举报

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邮寄地址:石排镇行政办事中心五楼扫黑办

(三)直接举报

直接到镇扫黑办或石排公安分局及各派出所举报。

石排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