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排科技型企业占规上工业总产值70%以上

29.05.2015  12:37

东莞时间网讯     近日,石排镇出台了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15年底,石排镇科技型企业要达到120家,产值过1亿元的企业要达到20家;而到2020年,石排镇科技型企业产值将占规上工业总产值70%以上,上市(或后备)企业(含三板)达到10家以上。

自主创新能力达到东莞中等水平

意见提出了创新驱动发展的总体要求,即以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为主线,以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导向为原则,着力优化创新环境,构建区域创新体系,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使石排的自主创新能力达到东莞中等水平。

意见提出,到2015年年底,石排科技型企业从现有的103家增加到120家,其中,产值超过1亿元的企业从现有的17家增加到20家,产值超过4亿元的企业从现有的3家增加到5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从现有的11家增加到13家;内设研发机构的企业从现有的64家增加到70家;拥有专利的企业从现有的76家增加到80家;有省级以上名牌名标的企业从现有的7家增加到10家;有产学研合作的企业从现有的10家增加到15家。

加快推动科技型企业“机器换人”

为完成意见所提出的目标,石排将加快推动科技型企业实施“机器换人”,力争到2020年有200家以上的企业完成“机器换人”应用项目。

此外,石排将加快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未来将选择一批具有较强研发实力、市场前景好的企业,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创新体制和机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研发机构、培育创新人才,打造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科技型企业,力争到2020年科技型企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70%以上;助推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加速成长,积极推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到2020年,石排上市(或后备)企业(含三板)达到10家以上。

另外,石排将支持引导企业自建或联合科研院所、高校共建研发机构,支持国家级研发机构、市外高校院所和大中型企业在石排镇设立研发机构。在研发方面,石排将推出奖励措施,对获得国家、省、市级认定的研发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企业自主研发的国家、省级重点新产品和省级新产品分别给予研发后补助;对牵头承担国家、省级、市级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加快推进“三重”建设

意见提出,石排将加快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坚持把“三重”建设作为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重要抓手,着力打造石排加快发展新引擎。

石排将进一步落实镇领导包干、“五个一”、“明白卡、销号制”等制度,切实提高重大项目开工率、投产率和履约率。当前,要加快推进10个已签约重大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东立—普洛斯、星驰光电、气派科技3个项目2015年内全部投产;确保佳禾电声、夏晖—百麦、域嘉3个项目2015年内动工建设,最终实现石排的“三重”项目投入产出翻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