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石溪村改造敲定合作方,改造进度节点精确到天

22.12.2020  12:00

大洋网讯 据悉,近日石溪村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暨第十五届第二十五次社员代表大会,就选择广东佳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石溪村全面更新改造正式合作企业事项进行表决,应到会代表80人,实到会79人,同意率89.9%。与以往不同的是,海珠区对石溪村改造合作方制定了精细化任务要求,对改造时间节点、任务目标等都有具体细致规定,确保改造的顺利按时推进。作为石溪村改造的合作方,要履行优先复建安置房,配合市、区完成改造范围内环岛路、东沙隧道等市政路网征拆任务,完成金碧第一小学东西两个校区以及石溪劬劳小学校园综合改造提升工程。

总投资额预计近177亿元

根据11月3日发布的石溪村更新改造项目公开选择合作企业公告披露:改造项目实际改造范围约为101.38公顷,总用地面积101.38万平方米,东至瑞宝路大干围,南至珠江后航道,西至石岗路,北至工业大道南(含工业大道以北零星地块)。项目片区有居民3345户,户籍人口7270人。改造范围内房屋总建筑面积172.30万平方米。预计改造投资总金额约为176.99亿元。

记者查询天眼查显示:广东佳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地就在石溪村内,是深圳佳兆业和广州红八方组成的合资公司。石溪村改造要求合作企业优先进行复建安置房建设,确保按时安排村民回迁。妥善开展动迁并与被补偿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实施方案审批、完成补偿安置方案表决并启动补偿安置协议签约;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首期安置地块上房屋的补偿安置协议签约、全村改造范围内房屋的签约率达到50%以上;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首期安置地块上的房屋全部拆卸;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安置地块上的房屋动迁交房;2023年12月31日前全部安置房开工建设;2025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安置房建设。实施改造时应当按照安置地块优先于融资地块也就是商品房的顺序优先安排,先建设复建安置区,后建设融资区。建设融资区时,应按照不低于当期复建安置区建筑面积和融资区建筑面积的比例先行完成复建安置区的建设。

目前石溪村民表示合作企业还没有接洽补偿相关事宜,无论社员还是租房的街坊都对补偿以及征拆期限十分关注。“预计过年后会有补偿方案。”石溪村民桂叔对记者说。

合作企业要签承诺书

据悉,石溪村改造对合作企业配合市、区完成改造相关的市政民生工作有明确规定。具体节点任务包括: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合作企业公开引入工作,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后,1个月内完成环岛路位上房屋拆除,3个月内完成改造范围内环岛路建设;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首期安置地块上的房屋拆卸及城市快捷路二期(即东沙隧道工程)范围的房屋拆卸工作。加快推进交通路网建设,在规划市政道路用地控制线范围内的房屋应先行拆除,并同步实施道路建设,尽快形成交通顺畅、快速高效的路网体系。

作为石溪村改造合作方,企业要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监管协议和承诺书,明确产业导入的内容与要求,保证项目建成后产业导入有实质性成效。需承建第97中学金碧花园校区校园综合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金额约2500万元)、金碧第一小学东校区校园综合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金额约1250万元)、金碧第一小学西校区校园综合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金额约1250万元)、石溪劬劳小学校园综合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金额约3000万元)公益建设项目。

在生活配套方面,居住用地内独立设置的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在规划地块建设总量(不含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面积)完成50%前建设完毕,独立设置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在分期开发规划地块建设总量(不含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成50%前建设完毕,并通过规划条件核实。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廖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