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碣一公众号为博眼球 散播虚假视频引恐慌

13.11.2015  22:51

东莞时间网讯   近日,在石碣镇,一段显示多宗抢劫摩托车案件过程的视频在微信上疯传,引起市民不安。石碣公安分局以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将散播该视频的嫌疑人林某抓获,并处行拘3日的处罚。

抢劫视频3天引2万次点击

昨日,记者在石碣公安分局看到了这条长约1分29秒的视频。

视频显示,不管白天还是黑夜,不管是在宁静的乡间小道还是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三五个“隐形恶徒”驾驶摩托车从后面靠近前方行进中的摩托车,趁前车不备时,以恐吓、拉扯、棍棒袭击、撞击、殴打等残暴手段抢财物。从视频的1分6秒开始,更有不少鲜血淋淋、皮开肉绽的受害者画面,让人惊恐不安。

记者发现,视频上方显示该视频于11月3日由一个名为“石碣生活圈”的微信公众号发出,视频标题为“出事了,经常骑摩托车的石碣人千万注意!震惊了!”十分夺人眼球。短短3天时间,该视频已被点击2万多次。

通过某网站转至微信公众号

“我们接到很多群众反映说,看后心中十分不安,他们不断向民警求证视频中的抢劫摩托车案件是否在石碣发生。”石碣公安分局邹警官告诉记者,根据调查发现,该段视频为林某通过某网站转载至微信公众号,虽然当中并没有注明案件在石碣发生,但其公众号名称以及标题注有“石碣”二字,极易被解读为在石碣发生,从而引起本地市民恐慌与不安。

“鉴于该公众号有关视频严重误导市民,影响群众的安全感,并已有2万多点击率,林某的行为已构成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  邹警官说。

邹警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目前,石碣公安分局已查封“石碣生活圈”公众号,并对违法嫌疑人林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