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积极开展石英砂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

07.04.2015  17:09

河源市积极开展石英砂加工企业职业病

危害治理工作

        河源市目前有石英砂加工企业80多家,这些企业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上存在的5方面问题(工作场所没有经过职业危害现状评价、检测;未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从业人员未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业人员未进行岗前、岗中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对此,河源市局高度重视,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47号令)的要求,决定利用半年时间对全市石英砂加工企业开展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成立工作机构,制订工作方案。为保证专项治理工作有序进行并取得实效,市局成立了市石英砂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安全监管局刘辉星副局长任组长;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科长杨小强、执法监察分局副局长植嘉文任副组长;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科和执法监察分局其他同志为成员。3月10日印发了《河源市石英砂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相关县安全监管局也相应成立了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地的专项治理工作。

        二是层层宣传发动,全面开展调查摸底。2月下旬召开了今年开展石英砂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治理专项会议,专门部署石英砂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东源、龙川、紫金县安全监管局对相关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专题的宣传和培训。河源市局还印刷了一批《职业健康安全监管法律法规汇编》、职业卫生业务办事指南等宣传资料,发放给每一家石英砂加工企业。3月份组织人员摸清了全市石英砂加工企业基本情况。

        三是明确治理内容,落实整治责任。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督促石英砂加工企业治理职业病危害突出问题和隐患。具体内容包括:

(一)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全面了解企业粉尘和噪声等危害的状况、防护设施设置情况及防治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等,按照专业机构提出的治理措施,全面落实整改。

(二)建立和完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2项);

(三)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使用;做好购买台账和发放记录。

(四)依法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岗中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五)全面履行职业病危害警示、告知义务。

(六)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内容。

        为确保治理工作顺利推进,达到预期目标,相关企业必须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对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逐一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按照《方案》的规定时间完成治理任务。相关县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加大指导、服务和执法检查力度,确保治理工作按照计划推进。市局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对技术服务机构严格监督检查,对企业治理情况抽查督查,对治理结果随机抽查验收。

        四是落实了整治工作经费,整治工作有保障。河源市局正在向市政府申请石英砂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治理专项经费81万元,计划用于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和委托中介机构开展技术服务等。东源县安全监管局已投入专项资金20万元,委托专业劳保用品公司选购呼吸性防护用品、眼面部防护用品,听力防护用品、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鞋(靴)和皮肤防护用品等职业病个人防护用品,免费发放到辖区企业,有效的推动石英砂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