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石马河流域涉磷企业专项执法行动
连日来,市生态环境局在石马河流域发起涉磷企业专项行动,对凤岗、塘厦、清溪、樟木头等4镇的表面处理、电镀等涉磷企业、涉水“散乱污”企业和洗车场开展执法检查。
此外,为鼓励公众参与石马河流域污染治理攻坚战,打击涉违法排放含磷工业废水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塘厦、凤岗、清溪、樟木头4镇范围内的企业涉违法排放含磷工业废水行为有奖举报政策,该政策为阶段性试行,最高奖励额可达50万元。奖励政策试行时间为即日起至2019年12月15日。
截至11月16日,涉磷企业专项行动累计检查企业393家,发现存在问题企业170家,现场已查封13家企业,拟行政拘留5家企业,拟刑事移送2家企业。其中,夜间检查企业115家。
镇街方面,截至11月14日,石马河流域各镇累计关停、查封(含断水断电)企业369家、拟处罚42宗。其中清溪镇查处169家、拟处罚14宗;塘厦镇查处150家、拟处罚10宗;凤岗镇查处33家、拟处罚11宗;樟木头镇查处16家、拟处罚6宗;谢岗镇查处1家、拟处罚1宗。
【相关案例】
11月13日凌晨,市生态环境局“百日攻坚”行动督导组同塘厦生态环境分局、镇指挥部联合检查龙背岭龙埔路3号宝庆宇腾工业园,发现一家无牌工厂车间设施简陋,电镀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到下水道。
执法人员对该无牌厂进行立案调查,待检测报告结果,如重金属超过标准限制达到刑事犯罪的,将转交送公安机关按照刑事案件处理。同时现场对该厂进行停水、断电查封处理。
11月15日凌晨,清溪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百日攻坚”行动督导组对位于三星村的一无牌无证且存在偷排偷放违法行为的印刷企业进行依法查封。
执法人员对印刷设备的底部进行检查时,几条沾染颜色、湿漉漉的软管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经过仔细排查,该机器所生产的工业废水是通过经营者所私设排污口,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下水道,最终汇入厂外的市政排水管道。
执法人员现场对该企业无牌无证、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直排废水等环境违法行为作双笔录,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对该企业的印刷设备进行查封。
全媒体记者 范德全/文
编辑 符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