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泉水瓶装茅台品出了啥滋味
近日,经天津市委批准,天津市纪委严肃查处了天津市委委员张建津严重违纪案件:从明到暗吃出花样,用矿泉水瓶装年份茅台酒;从境内到境外,一餐花费高达上万欧元,竭力显摆奢华风光(12月2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从新闻披露的信息,张建津为自己的“小聪明”也付出了代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如果现在让他再回味一下喝茅台的感受,那留下的恐怕就只有后悔和痛苦滋味了。
矿泉水瓶装茅台,像这样改头换面来逃避监督的做法,其实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新闻早就报道过,在八项规定执行之初,一些干部误判形势搞下有对策尚可理解。但在正风肃纪已迈入常态的当下,张建津还顶风违纪组织和接受公款宴请,足见其根本就没拿规矩当回事。
事实上,张建津之所以敢频繁出入高档酒楼大吃大喝,躲到下属单位会议室品尝美味佳肴,不只是因为他胆子肥,关键在于他能将公款所支出的吃喝费用,或“化整为零”报销,或披上“办公用品”“加班餐费”的外衣入账。
吃喝不要自己掏腰包,一切花销都由公款埋单,难怪张建津喝只喝15年或30年的年份茅台酒,吃就吃“燕鲍参翅”等高档菜肴。如此乱花公款,让我们忍不住想追问一句:组织的监管有没有缺席?财务的把关有没有放水?发票的开具是不是规范?
梳理新闻可以发现,张建津从违纪到犯法,至少经历了两年多的变质期。这段时间,如果党委纪委履行责任不懈怠,如果财务人员执行制度没走样,如果税务部门严格执法无死角,那张建津即使有享乐的贼心,也没有奢靡的机会。矿泉水瓶装茅台所散发出的这些异味,更值得我们去反思与品味。
干部作风不是可抓可放的小事情,而是关乎人心向背的大问题。张建津搞奢靡之风被严肃处理,正是党驰而不息抓作风的有力印证。但追责不能止步于此,还应顺着这根藤一查到底。党委纪委是否履职尽责,财务人员是否按章办事,办公用品发票是否合规合法?这些问题必须要厘清,谁违法乱纪就对谁连带追责。
尚俭戒奢,这是党纪对党员提出的明确要求。因此,奉劝各级领导干部,千万别乱花公款滥用公权搞肚皮腐败。否则,低估了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还不知道收敛收手的话,嘴馋必将吃不了兜着走,贪杯那就是在自吞苦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