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伤宿管和同学 华工大二男生坠楼亡
周某旧照。 《新晚报》图片
周某从8层坠至宿舍楼北侧人行道上,当场死亡。
周某此前居住的宿舍已经被警方封锁。
10月25日晚,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内,一名19岁青年挥刀砍伤所在宿舍楼的宿管阿姨和一名同学,随后从8楼宿舍坠下,年轻生命就此终结。事发后,警方已介入调查。
砍伤人后立刻逃走
昨日凌晨,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三宿舍楼8楼北侧811室,当时大门紧闭,警方在门外贴有封条,禁止他人进入。楼道内,不时有同学经过811室门前,并小声议论。
据华南理工大学官方通报,一场悲剧数小时前就发生在该校区北区北三栋的宿舍楼内。
居住在同一楼层的同学小张告诉南都记者,10月25日21时18分许,其正在寝室内用电脑,听到楼道内接连传来女性的呼喊声,“本以为只是有人争吵,不久后就听到楼下有打斗声。”小张表示,发现情况不对,他随即下楼查看,但一下楼,小张和室友就惊呆了。
“一楼宿管阿姨的头在流血,她用手想捂却止不住。”小张称,随后他听说一位8楼的同学从楼上冲下,将宿管砍伤,该同学砍伤人后立刻逃走,不知踪影。
有现场同学第一时间报警。
两位伤者并无大碍
“有一位跆拳道社的同学想阻拦,结果手被划伤了。”一位同学告诉南都记者,该同学并无大碍,事后被送往校医院进行了包扎。宿管阿姨则被送往中山三院,昨日凌晨,中山三院急诊室医护人员告诉南都记者,宿管阿姨主要伤在头部,“送院后已对伤口做了缝针处理。”
昨日下午,南都记者再次从中山三院获悉,当晚受伤的宿舍管理员阿姨被送到该院接受治疗检查之后,并无大碍,于昨日再次前来复诊后已自行离院。
当晚,砍人学生周某从宿舍楼8楼坠亡。
华工学生在网上发出的照片显示,周某从北三栋宿舍楼高层,坠落至宿舍楼北侧自行车库和花坛中间的走道上。
“身上盖着蓝布,一动不动躺在那里。”昨日凌晨3时许,一位同学向南都记者描述事发后的景象。当时,周某的遗体已被运走,仅有一块蓝布置于一边。
与宿管平日无冲突
南都记者从知情的学生那里获悉,事发前,周某当时携刀具欲进入宿舍楼。
昨日凌晨,华南理工大学通过官方微博和微信通报了事件情况。通报称,经确认,砍人者系该校大二学生周某。周某砍人后,在该栋宿舍楼坠亡。事件造成1名宿舍管理员和1名参与制止周某行凶的学生受伤,伤者正在医院救治,无生命危险。
据初步了解,宿舍管理员与周某平日并无冲突。
南都记者从广州天河警方获悉,经初步调查,25日21时40分许,天河警方接到学校工作人员报警。接报后,五山派出所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处置。民警到场后发现宿舍楼旁有1名男子倒在地上,另有1男1女受刀伤。经“120”医务人员证实,倒地男子已死亡,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后均无生命危险。法医初步勘验,死者符合高坠死亡。
死者周某(男,19岁,海南人)系该校2014级本科生。当日21时许,周某持1把菜刀从其八楼宿舍下至一楼,将正在值班的女宿舍管理员游某头部砍伤。游某跑出宿舍楼,周某持刀追赶。该校学生张某等3名同学见状立即上前阻止周某行凶。在此过程中,张某被周某砍伤腿部。周某伤人后折返其宿舍。21时40分许,宿舍物管人员发现周某坠楼。
目前,天河警方正对案件开展进一步调查。
周某其人
哈工大老师:性格内向曾经出走
南都记者获悉,周某曾于2012年(当时16岁)考入哈尔滨工业大学,并于当年12月出走。校方与周某的家人辗转多地寻找,于次年1月将其寻回。随后,周某从哈工大退学,并于2014年再度参加高考,进入华南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院。
直到现在,在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官方微博上,仍挂着关于周某的寻人启事。
昨日凌晨,南都记者联系上了周某当年在哈工大的辅导员慕老师。慕老师介绍说,周某是海南人,在校期间与其他同学不太一样,性格较内向。
慕老师还记得,在周某进校约两个月进行期中考试后,因成绩不太理想,自己首次注意到了他。慕老师原本打算与之谈话,结果遭到拒绝,虽经同学劝说,周某仍不愿前往其办公室。后来她去周某的寝室完成了这次谈话。慕老师发现,周某与同学、室友接触很少,即便开班会,周某也呆在寝室,不去参加。而在谈话中,周某也并不正眼看她,眼神闪烁。
慕老师回忆,被问及考试成绩为何不理想时,周某答复北方天冷,自己很不适应。慕老师说,当时哈工大校方还向他发放了一件羽绒服。
关于2012年的那次出走,慕老师说,后来学校经过一个月调查发现,周某并无目的地,走走停停,坐火车到哪儿算哪儿,就这么到了贵州。
走之前一天,周某用银行卡在校内取了2000元钱。慕老师透露,关于出走的原因,根据事后周某本人的讲述,他觉得学习成绩不好,对不起哥哥,对不起家人。
慕老师表示,也就是在这次出走后,周某家里人以不适应为由,代周某提出退学申请,然后他的一个老乡来校取走了档案。此后,慕老师包括班里学生,与周某的联系就中断了。
同学:一年多三批室友申请调宿舍
坠楼事件发生后,网上对周某众说纷纭。传播最广的,是周某室友此前写下的一篇与其共处一室时,周某的种种怪异行径。该文称,周某在寝室曾有责怪室友、敲打硬物、将自己独自锁在厕所等怪异举止,并容易发怒。不过,同学始终认为他“虽行为怪异,不会伤人”。即便如此,最终因其在宿舍内摆弄铁链等,几位室友还是向老师申请,调换了宿舍。
昨日上午,周某同年级同学小赵向南都记者介绍,周某性格孤僻,不少同学都知道,“他吃饭上课走路都一个人。”小赵说,自己曾经和周某上课邻座时,被其无故责备。
“他很恐怖,曾在宿舍门口贴公告,说出门要关灯关门,然后在末尾写上,违者必死。”一位住在事发宿舍楼8楼的同学告诉南都记者,针对网传周某喜欢将道具、铁链等带回宿舍,该同学表示“确实是这样”。
另有同级同学告诉南都记者,华工电子与通信学院2014级学生大一时在南校区(大学城校区)居住,“当时好多人受不了他,调了宿舍。”
该同学称,周某大二迁至五山校区后,曾短暂和转院生同住过,结果也被要求更换舍友。上学一年多,已有三批室友申请调宿舍。事发时,他一人住在811室。
昨日,南都记者来到华工电子与通信学院,该院党委书记赵敏称校方正配合公安调查。而在网上,还留有周某哥哥当年寻人时留的电话号码,记者昨日拨打被提示已成空号。
专家说法
心理医生:
帮助他们走出自我
年仅19岁的大二学生,做出过激行为令人惋惜。对此,广州市白云心理医院沈家宏医生表示,周某或许是以一种极端的方式去应对极端的情绪。
“发生争执拿菜刀砍人,说明他当时非常愤怒,砍伤人后选择跳楼,则可能当时他已陷入一种抑郁,最终只能用极端方式应对。”沈医生表示。
针对同学诉称周某与同学相处困难、易怒等,沈医生分析,该同学或许在成长经历中曾遭遇创伤,且极有可能和他家庭关系有关。包括此前出走等行为,就说明了他孤僻的性格,而这种性格往往在18岁前就已行成。
对于这类有特殊障碍的同学,沈医生建议,学校应该更积极地提供一个心理平台,通过解决孤僻同学的人际关系问题,来帮助他们走出自我。“应该尽可能地提供一对一的心理咨询和辅导,让他将心中压抑的事倾诉出来。”
律师:
特殊学生应从心理着手
粤广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扬表示,法律目前对于侵害行为责任的判定,是所在场所管理方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从公共安全的角度出发,华工这次做得不错。”
张律师表示,有媒体报道,周某之所以挥刀向宿管人员,或因为宿管发现周同学带刀入校,“从这个层面考虑,宿管人员尽到了保证宿舍大多数同学安全的责任。”
而在安全问题预警方面,张律师分析,“学校在发现该同学或许对其他同学有影响后,将该同学和其他同学隔离,实际上可以理解为一种预警防范。”
在张律师看来,学校在对于同学的管理上有其自身困难,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周同学之前未产生伤人行为,在其精神状况是否异常也未得到权威鉴定前,学校不能强制将周同学隔离。“犯罪行为未发生时,防范措施也不可强制执行。这是在全球范围当中都面临的难题,例如间歇性精神病人发生的种种纠纷,实际上也难于此。”张律师强调。
对于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张律师建议仍应从心理教育着手,加强高校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和校园安全事故的防范,以避免此类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