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东研究院2021年度咨询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31.08.2020  15:31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在全国“两院”院士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以支撑中国工程院建设成为“创新引领、国家倚重、社会信任、国际知名”的国际工程科技高端智库为目标,推进“顶天立地”广东区域高端智库建设,积极做好2021年度咨询研究项目的立项工作,中国工程院科技发展战略广东研究院已发布《2021年度咨询研究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申报的项目选题原则上为《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东研究院2021年度咨询研究项目指南》所列的主要研究方向,咨询研究项目按照所涉及的领域和规模分为重大咨询研究项目、重点咨询研究项目和专题咨询研究项目三类(分别简称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专题项目)。

(一)重大项目。聚焦广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重大工程科技问题组织开展的战略性、前瞻性、综合性的咨询研究项目,原则上要有不少于5位院士参加,研究周期不超过1年。

(二)重点项目。聚焦广东省重点领域及行业内的重点问题组织开展的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咨询研究项目,原则上要有不超过3位院士参加,研究周期不超过1年。

(三)专题项目。聚焦区域性重大工程科技问题组织开展的战略性、针对性咨询研究项目,可以是本研究领域内的院士参与,也可以是本研究领域内具有正高以上职称的知名专家牵头负责。研究周期不超过1年。

重大咨询研究项目下设子课题数目不超过5个,重点咨询研究项目下设子课题数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专题项目原则上不下设子课题。广东研究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研究确定获准立项的2021年度咨询研究项目资助金额。

      二、申报主体

重大、重点咨询研究项目的申请人(组长)应为院士,且是本项目领域内的院士,作为项目实际负责人,必须有足够时间、精力和专业能力从事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研究工作。项目下设的课题负责人可以是本项目领域的院士,也可以是本项目领域具有正高以上职称的知名专家。对于申报专题项目的,申请人(组长)可以为院士,也可以是本项目领域内具有正高以上职称的知名专家。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项目类型、课题设置、研究周期、经费额度等应严格执行《中国工程院战略研究与咨询管理办法》《院士科技咨询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广东研究院的有关管理办法,申请书应着重说明立项依据、研究内容、主要创新点和项目绩效目标等,并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二)向广东研究院申报的咨询研究项目,一律为非涉密项目。所有项目均采取电子邮件与纸质版申报方式。立项申请书请以邮件形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同时打印纸质立项申请书(一式3份),经项目申请人签字后报送科学研究院415室。

经形式审查合格的申报项目,报经广东研究院院务会议研究复审通过后再由学术委员会审定。

(三)限项要求:承担广东研究院在研咨询研究项目2项及以上、或有逾期未结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同一申请人申报2021年度咨询研究项目原则上限1项。在以往年度因咨询项目或咨询经费管理不符合广东研究院规定而受到取消申报资格处理的,2021年停止申报。

(四)所有项目申报必须有广东研究团队作为支撑单位之一;申报重大、重点项目的院士负责人(组长或副组长),必须是长期在粤工作的院士及其团队;专题项目的承接单位,必须是广东研究团队。

      四、申报时间

提交立项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

      五、联系方式

广东研究院办公室:钟辉耿,020-28328383;

校科学研究院:郑鹏,020-85283435。

 

附件:1.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东研究院2021年度咨询研究项目指南;

2.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东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科学研究院

2020年8月31日

附件1.项目指南.doc

附件2.项目立项申请书.doc